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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环境卫生综合提升督查通报 (濮督通〔2017〕5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7-2-18 10:33:06  浏览次数:1918次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提升整治的通知》要求,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成立了7个督查组,制定了督查方案,对各县(区)及市直职能部门环境卫生综合提升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

  一、整体情况

  各县(区)及市直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环境卫生综合提升整治工作,迅速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主要领导深入一线督促检查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并组织人员对环境卫生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建立台账、集中交办、迅速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其中,范县实行路段分包制度,组织县直各单位深入分包路段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在全县迅速掀起了环境卫生综合提升整治高潮。清丰县投入以奖代补资金460万元,支持农村开展环境卫生工作。同时,将环境卫生综合提升整治工作纳入乡镇“结对赛”考核。南乐县实行“路长河长责任制”,并将路长河长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示范区制定村级环境卫生整治制度,组织人员对城乡结合部、入村路口、村内环境卫生进行A、B岗监督。华龙区对重点区域和路段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市公安局制定了《城市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提升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为期10天的环境污染集中整治和打击涉污犯罪专项行动,相继破获4起污染环境案件,抓获犯罪分子9名。市城管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提升整治专项行动,目前环卫保洁、绿化提升、基础设施毁损排查、垃圾和污水处理、施工工地规范化等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市爱卫办实行领导分包片区制度,组织人员对市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等环境卫生薄弱环节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

  二、存在问题

  一是市城区、县城区城中村普遍存在卫生保洁不到位,果皮箱和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数量不足或缺少,房屋墙体乱贴乱画,部分地面黄土裸露,废品收购站管理不规范或未取缔,砖瓦、沙石等建筑材料及杂物乱堆乱摆,下水道、地下管道等排污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二是南海路(大庆路以东)、波头集等集贸市场及大部分临时市场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商品摆放混乱,未划行归市,保洁不到位,卫生设施缺少,市场出入口存在商贩占道经营等问题。三是交通秩序有待进一步改善,黄河路、金堤路、政和路等部分路段存在机动车乱停乱放、三轮车非法营运、电动车乱穿马路、行人闯红灯等不良行为,整治效果不明显;一些废旧车辆和长期停放在停车位内做宣传广告的“僵尸车”,车身卫生较差,影响市容市貌。四是沿路(街)门市店外经营、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严重,几乎每条主次干道都有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尤其是商场、车站、医院、集贸市场、主次干道交叉口等地点突出。五是市、县主城区内乱贴乱画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门店门头牌匾规格不一,部分破损。六是城乡结合部垃圾清理不及时,环境卫生较差,未建立长效机制。

  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提升整治是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也是当前全市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县(区)及市直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以勇于担当的精神,严格对照国家文明城市复审标准,迅速掀起环境卫生综合提升整治高潮,为我市顺利通过国家文明城市复审做出积极贡献。对此,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联合市文明办、市爱卫办等单位进行明察暗访,特别是对《国家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明确要求的实地考察点、必查行业、重点行业,每周进行不间断督查,发现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和单位,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和新闻媒体曝光,直至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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