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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龙区任丘路办事处等单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力的通报(濮督通〔2016〕45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6-7-23 08:32:37  浏览次数:2896次

  7月20日,市环境保护工作督查组在督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时发现,华龙区任丘路办事处、中原油田基地市政管理中心辖区内濮阳城网建设有限公司多处施工工地不符合“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施工现场未设置围挡或围挡不标准,黄土大面积裸露,导致该区域扬尘污染严重,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期间给我市带来了较为恶劣的影响。

  鉴于任丘路办事处、中原油田基地市政管理中心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责任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濮阳城网建设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措施不力,经研究决定,对华龙区任丘路办事处、中原油田基地市政管理中心、濮阳城网建设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希望上述单位正视问题,迅速行动,务必于7月23日前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整改到位,并将现场整改图片和整改报告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逾期仍未完成整改或履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责任追究。各级、各相关单位要以此为鉴,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标准,全面排查,履职尽责,克难攻坚,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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