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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龙区中原办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不作为的通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6-5-31 07:56:00  浏览次数:2178次

    5月30日,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城区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部分辖区的环境卫生问题未彻底整治,个别办事处对已通报的问题置之不理,如5月18日《督查在线》栏目通报的华龙区中原办“东白仓村(幸福北路北头)成片生活垃圾”至今未清理,群众多次举报,意见较大,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

  经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华龙区中原办再次予以通报批评,追加罚款2万元,限6月3日前向市爱卫办缴纳罚款并将存在问题整改完毕。同时,责成华龙区对中原办主要领导予以问责,问责情况于6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希望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引以为戒,高度重视环境卫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加强日常保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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