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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产业集聚区、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次考核的通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5-12-29 09:04:53  浏览次数:2588次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产业集聚区、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2015年12月30日-31日

  二、考核内容:按照濮办〔2015〕8号执行,项目建设考核时间范围为:2015年5月1日-12月31日。

  三、考核步骤:

   (一)自查。各县(区)按照濮办〔2015〕8号文件第二次考核内容及认定标准,对项目建设情况逐项自查并填写相关表格。

   (二)考核认定。考核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考核项目进行认定。

  四、县区需提交考核组的材料:

    (一)表格。各项统计表一式3份。项目统计表按照投资规模从大到小顺序填写,加盖公章并经县(区)主要领导签字后交考核组。

  (二)证明材料。1.新开工、竣工项目需提交项目投资合同、可研报告等证明资料;2.新建道路提供竣工验收报告;3.物流园区、质量检测检验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被认定为省级和国家级的,需提供国家、省批复的正式文件。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

  附表下载:

  2015年产业集聚区、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次考核新开工项目统计表

  2015年产业集聚区、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次考核竣工项目计分表

  2015年产业集聚区、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次考核新建道路统计表

  2015年产业集聚区、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次考核新开工项目统计表


                    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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