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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地税局制定《办法》提升留言事项办理质效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1-11-7 16:13:32  浏览次数:2649次

  近日,市局为进一步提高网民留言事项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解决纳税人的合理诉求,促进纳税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制定了《濮阳市地方税务局网民留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是畅通渠道。网民留言是指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濮阳市地方税务局各级外部网站、电子邮箱等渠道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纳税服务投诉、廉政举报、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等方面的留言以及上级单位、相关部门交办、转办的网民留言。市局外部网站分别设立局长信箱、涉税投诉信箱、纳税服务投诉信箱、廉政举报信箱,《办法》要求各级地税机关也应设立网民留言渠道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分类管理。局长信箱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涉税投诉信箱由征管与科技发展科负责管理,纳税服务投诉信箱由纳税服务科负责管理,廉政举报信箱由监察室负责管理。各单位、部门设立的信箱或电子邮箱由设立该信箱或邮箱的单位或部门负责管理。

  三是科学处理。《办法》规定留言内容详细、线索清楚、事情重大、涉及范围广的,作为重要留言管理,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直接办理或转相关单位办理并督办。上级单位批示督办并指定办理单位的网民留言,原则上不得再行转办处理。留言内容提供了一定线索,有可能存在问题的,作为一般留言管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直接查处或者转相关单位处理。留言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暂存待查,待网民将情况补充完整后,再进行处理。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部门管辖的留言,由所涉及的单位或部门协商受理,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地税机关决定受理机关。不属于信箱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留言,经主要领导批准转相关部门处理。不属于地税系统职责范围内的留言,经分管领导批准,应当告知网民向有处理权的单位或部门反映。

  四是严格要求。《办法》要求网民留言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个工作日定时查看,对网民留言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待,进行细致调查、快速办理、及时回复,不得有推诿、敷衍、拖延行为,并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要求,切实提高网民留言办理质量和效率。对网民留言所反映出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健全服务制度,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优化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服务质效,持续提升广大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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