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信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外事旅游局、市环保局、市纪委):
9月28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内部明电,以下简称《通知》)。为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假期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市重点工作正常开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假日期间,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派出督查组,赴各县区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实地督查和重点抽查,对落实不力、未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地、本部门假日期间落实各项工作的具体做法,突出工作亮点和特色,指出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于10月6日18:00前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同时,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人,9月30日16:00前将名单及联络方式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联系人:张朝晖;电话:6666582,1370347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