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阅兵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2015年8月31日至9月1日,环保部濮阳市督查组、省环保厅督查组均对我市落实保障措施工作进行了暗查,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督查组也分8个小组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与暗访,督查发现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均已采取行动,大部分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工地已按照要求落实保障措施。同时,根据环保部濮阳市督查组、环保厅督查组暗查和市8个督查小组督查情况,全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保部濮阳市督查组暗查反馈问题
环保部濮阳市督查组对我市17家工业企业(其中高架源2家),14家建筑工地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濮阳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未得到落实,主要表现在:
1.工业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限产企业未落实要求,现场调阅生产记录发现国电濮阳热电、中原大化未落实《通知》中必须限产30%以上的要求。二是停产企业不能发挥减排效益,永金化工于2015年7月份已停产,不能有效减少阅兵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2.防止扬尘措施未落实到位。濮阳市南环路等路段有大量大型卡车行驶,未落实《通知》中“渣土车、重吨位柴油车一律停运”的要求;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工地、银河花都工地、亿洲乐活生活广场工地等均未停工,未落实《通知》中“全市所有建筑、拆迁、市政施工工地一律停工”的要求;濮阳县、清丰县多处土堆、料堆露天堆放,且清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工地土堆未苫盖,无车辆冲洗装置,未落实《通知》中“灰场、料堆全部覆盖”的要求。
二、省环保厅督查组发现问题
一是建筑扬尘污染较重,料堆、黄土堆普遍没有苫盖,多数施工工地没有专人驻守盯防;二是市政道路、水利施工工地黄土堆普遍未苫盖,市区道路洒水不足;三是启动最高级别应急减排措施后未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在市区实行单、双号限行,仍有部分渣土车、大型货车在市区行驶且遮盖不严;四是多个水泥搅拌站建设不规范,料堆未苫盖,没有料堆喷淋装置和车辆冲洗装置;五是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六是市区多个加油站未进行油气回收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较重;七是将一些长期停产的企业列入应急减排停产名单,不能形成新的减排量;八是多个县工业园区燃煤小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滞后,治污设施简陋,污染较重;九是市政府印发的空气质量保障方案传达不及时,多个地区和部门未收到。
三、市督查组督查发现问题
1.建筑工地未按要求停止土方施工。市新一高、技工学校、杂技学校项目仍继续土方施工,扬尘污染较重。
2.部分工业企业未按要求停产、限产到位。开发区龙宇化工按照要求应停产而未按时停产到位。国电未做到减排、乙烯减产百分之十三、大化减产百分之八,均未达到减排30%以上的要求。
3.扬尘污染、垃圾焚烧、露天烧烤控制不严。开发区中原大化煤化工对面煤灰场、云腾建材(砖厂)料场苫盖不到位。开州路上有运输沙土大车通行。石化路濮水路交叉口路南一院内、昆吾路百姓量贩门口依然存在树叶焚烧行为,卫河市场内存在露天烧烤。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要针对存在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又严又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立即整改,2015年9月2日12时前仍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坚决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已整改完毕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专人盯防,严防问题反弹或出现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