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上,万红杰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对我市自主创业的扶持建议”,承办单位市人社局就扶持政策、帮扶措施及平台建设等作了如下详尽的答复。
创业是发展之源、富民之本、和谐之基。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推动“双创”让更多人富起来。市人社局作为我市就业创业工作的牵头部门,近年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和帮助更多的群众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完善创业政策体系。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创业的意见和措施,如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最长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择业期内初始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开业补贴,最高给予15万元的项目补贴等等。二是开展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各类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同时,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创业服务,帮助创业者创办企业。三是营造创业氛围。2011年起,在全市举办创业大赛,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发现的创业典型和创业项目进行宣传推广。通过这些措施,我市已经初步形成了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
特别是在搭建创业平台方面,我局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创业孵化园区建设的意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资源整合,典型示范、全面推广的原则,积极建设创业孵化园区。在园区举办条件上,我们要求能够持续为创业者提供足够场地;有专门的创业服务机构,服务团队和服务设施;对入驻创业者的场地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同等条件优惠20%等。在扶持对象方面:主要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失地农民。对入驻创业者主要提供10项扶持政策。包括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3年内按每月不超过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对毕业生进入园区创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3年内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入驻园区取得工商、税务登记并稳定经营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提供项目推介、开业指导、风险评估、市场分析、法律咨询、金融财会、营销策略、跟踪反馈服务等等。对创业孵化园区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园区(基地)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补助,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园区(基地)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补助,被认定为国家级创业孵化园区(基地)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补助。对创业实体3年孵化期内孵化成功的,每成功孵化一户给予创业孵化园区2万元奖励补贴。目前,我们先后建成了1家省级创业孵化园区,即市科技创业孵化园区;建成了3家市级创业孵化园区,即市青年文化创业大厦(楼宇型),市万丰农牧大学生创业园(农村合作经营型),市正大商贸广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市场型),为各类创业者提供了坚实平台和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创业孵化园区建设力度,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力量举办创业孵化园区,为更多的创业者提供帮助和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就业创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也热情的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其它工作继续给予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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