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单位:
为检验全市重点工作开展成效,进一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推动全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县(区)
1.“稳增长、保态势”措施落实情况。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各县区生产总值、第三产业增加值(服务业企业入库情况)、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利用省外资金、外贸出口等。
(2)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上半年集中开工项目开工及推进情况、重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项目手续办理情况、产业集聚区企业服务中心运行情况。
(3)招商引资情况。包括:各县(区)及各产业招商小组招商项目签约、落地情况,资金到位情况。
2. 作风建设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和纠正“四风”问题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等情况;
(2)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度情况,党委(党组)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情况,党委(党组)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情况,纪委(纪检组)落实“三转”要求,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等。“严明规矩、严明纪律”专项治理和党员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两项工作开展情况;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情况。
(二)市直单位
1.重点工作。各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承担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指标运行监控任务单位的“稳增长、保态势”措施落实情况。
2. 民生工程完成情况。包括:省、市十件民生实事推进情况,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民生工程推进情况。
3.作风建设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内容同县(区)考核。
督查组织操作办法、相关工作要求及表格从濮阳督查网“下载专区”下载,网址:http://www.pydc.gov.cn。
二、时间和方式
(一)拟定于7月初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考核采取统一组织、分头实施的原则,市委、市政府组成若干个督查组,抽调县级干部带队,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与,集中对相关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三)督查组实行县(区)和重点单位必查,其它单位抽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查看、组织谈话等形式进行。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督查考核的内容,结合本地、本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开展自查,实事求是地就本地、本单位上半年贯彻落实情况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以文件形式于7月6日前报市委办公室综合二科(附电子版py4412270@163.com)、市纪委党风政风室(附电子版pysdfzf@126.com)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目标办(附电子版dcjmbb@126.com)。
(二)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7月6日前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联系人:史清川(重点工作) 13513911119
杨庆贤(作风建设) 13938318832
任学江(两个责任) 15239386519
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