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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个别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通报(濮督通〔2015〕59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5-6-16 10:36:15  浏览次数:4388次

  6月13日至6月14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组成的三个巡查组,继续对全市麦田防火、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发现,6月13日18时,清丰县双庙乡桂寨村与单拐村之间有一处大面积燃烧点,且涉及部分麦田。两次拨打包村干部张现卫电话,均无人接听;13日19时,巩营乡张吉村农场西北发现大面积麦茬焚烧痕迹,蔓延约1公里,并破坏了部分农业设施。6月14日凌晨,范县杨集乡西陈庄村和中辛店村发生2处大面积麦茬燃烧,现场既无禁烧工作人员施救,也无督导组人员在场。 

  鉴于上述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致使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麦田防火、杜绝焚烧秸秆的紧急通知》精神,决定对清丰县双庙乡党委书记王洪勋、乡长杨勤亮、包村干部张现卫、张怀锋,督导单位清丰县畜牧局副局长马忠贤;清丰县巩营乡党委书记李国增、乡长王勇、包村干部陈古全;范县杨集乡党委书记张洪孟、乡长吴晓东、包村干部刘庆国、陈文起,督导单位范县林业局局长孙同仲等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其2日内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两县要依据有关规定分别对上述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于本月19日前报市委、市政府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各县(区)、乡(镇)、各督导组、巡查组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重点监控,严盯死守,坚决打赢“三夏”期间秸秆禁烧攻坚战。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持续对责任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

  下载区:关于对个别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行为不力问题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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