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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通报(濮督通〔2015〕57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5-6-13 11:16:20  浏览次数:2764次

  6月12日至6月13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市麦田防火、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发现,濮阳县习城乡青古庄村1处麦茬大面积起火,且燃烧多时,现场既无乡领导带班,也无包村干部施救,督导组人员未到场。 

  在范县辛庄镇毛岗村、河湾村一带,多处麦茬大面积起火,持续连片燃烧;姜堤口、冯堤口村附近1处麦茬大面积燃烧,现场无工作人员,包村干部、督导人员未到场。 

  鉴于上述地域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相关责任人员履职不到位,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麦田防火、杜绝焚烧秸秆的紧急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濮阳县习城乡党委书记黄剑博、乡长马发群,包村干部王广波、张海臣,督导单位濮阳县禁烧第五督导组组长吉登坤;范县辛庄镇党委书记王昌华、镇长郭杰、包村干部吴雨、顾淑英,督导单位范县禁烧第一督导组组长韩秀成等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其2日内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两县要依据有关规定分别对上述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于本月16日前报市委、市政府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各县(区)、乡(镇)、各督导组、巡查组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重点监控,严盯死守,坚决打赢“三夏”期间秸秆禁烧攻坚战。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持续对责任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 

  下载区:关于对部分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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