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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市纪委濮阳市监察局关于“五一”期间集中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5-5-8 08:12:02  浏览次数:3398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按照省纪委统一安排,市纪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节前下发了《关于开展“五一”期间“节日病”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在濮阳日报、濮阳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连续刊播。4月27日至5月5日,市、县纪委两级联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照检查内容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重点对市城区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公车涉嫌私用,另有部分单位公车管理不规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市聚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车辆豫JJY669,4月28日18:30停放在市人民医院;

    2.清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豫JAA907,4月28日18:30停放在市人民医院;

    3.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车辆豫JD0969,4月28日18:48停放在古城路眼科医院;

    4.濮阳新区开州街道办事处车辆豫J95605,4月28日19:00停放在步云堂养生会所;

  5.濮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辆豫JCS096,4月28日19:34停放在昆吾路英汇居;

    6.农业银行濮阳大庆支行车辆豫JN H389,4月28日20:40停放在中原路漫音乐餐厅附近;

    7.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豫JB5615,4月28日19:50停放在石化路大排档;

    8.濮阳市市政工程公司车辆豫J05001,4月29日12:14到人民路第一实验小学附近接学生;

  9.濮阳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车辆豫JC1626,4月29日11:40停放在建设路市一中门口;

  10.濮阳市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车辆豫J85729,4月29日13:40到开发区实验小学送学生;

    11.濮阳市油田教育中心车辆豫JAA466,4月29日18:49停放在古城路眼科医院附近;

    12.市国税局车辆豫JC5897,4月29日19:00停放在建设路与开州路交叉口东;

  13.市地税局封存车辆豫J92017,5月1日11:30未在单位停放;

  14.市民政局封存车辆豫JC6275,值班车辆豫JFL699、豫JJX869,5月2日16:00均未在单位停放,值班人员未能说明车辆去向;

    15.市规划局封存车辆豫JJ2299,值班车辆豫J92528,5月2日16:25均未在单位停放,值班人员未能说明车辆去向;

    16.市银监局封存车辆豫JC5666,值班车辆豫JC3951、豫JAY368、豫J67399,5月2日16:35均未在单位停放,值班人员未能说明车辆去向。

    本次集中检查,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华龙区、开发区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检查工作组织得力,均发现部分问题线索,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特别是南乐县纪委,发现问题线索9条,下发通报1期,成效明显。范县、台前县纪委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方式单一,在检查中未能发现问题,工作力度亟待加强,在此提出批评。

    被通报的涉嫌违规车辆所属单位,务于通报下发5日内到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说明情况,接受处理。逾期未到或态度不端正者,将从重处理,并按照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要求,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市纪委监察局将持续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希望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本地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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