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查组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标准》要求,对市城区部分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发现,市实验小学(交警:常红波;城管:刘培培)华龙区三中(交警:范庆军;城管:吕振江)、华龙区四中(交警:范庆军;城管:张建民)、周边环境良好,现予以表扬。
但抽查中也发现,市实验中学(交警:曹相峰;城管:孙艳慧)、市八中小学部(城管:李慧娜;工商:蔡怀聘)存在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未见到交警、工商、城管队员执勤,予以通报批评。
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是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希望受批评的交警、工商、城管队员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即行即改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中原油田交警支队、市城管局、市工商局作为主管部门,要督促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增砖添瓦。市文明城市创建督查组将不定期核查,拒不整改、整改不彻底或出现反弹的,将提请有关部门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