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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十)(濮督通〔2014〕131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4-11-27 09:52:53  浏览次数:1924次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改革的基础工作,省、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该项工作务必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为全面做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国土资源局对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督查,并连续九周印发进展情况通报。大部分县(区)均能按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确权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宅基地地籍调查66.77万宗(总任务大约为 97.8万余宗),土地面积38161.67公顷,完成了总工作量的69%。

  但仍有部分县(区)领导重视不够,进度较慢,严重影响整体工作的正常推进。开发区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推进严重滞后,仅完成了年度目标的23%。濮阳县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和技术作业人员配备较少,力量不强,剩余工作量较大。鉴于此,经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开发区、濮阳县予以通报批评,责成以上县(区)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结果于11月30日前报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上县(区)要正视问题,迅速整改,切实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工作,尽快完成任务。其余各县(区)要提高认识,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推进力度,针对剩余工作量,及时分解并建立台账,经县(区)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7日前上报市政府(材料送市国土资源局)。11月底市政府将对未完成总工作量80%以上,且排位靠后的县(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作为“为官不为”线索提交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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