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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督查局实行四项制度促信息工作上台阶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4-11-21 15:20:48  浏览次数:992次

  实行奖惩制度。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议,修改完善2012出台的督查工作信息奖惩办法,规定每名督查员一月完成一篇以上督查信息,完成者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完成的,年终在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时予以减分。

  实行帮带制度。充分发挥资深督查人员传帮带作用,要求手把手指导新任督查员撰写信息稿件,并进行点题,帮助新人从重点项目和具体工作写起,先易后难,分层次提高写作水平。

  实行务虚制度。充分利用晨会、股室例会、集中学习、自学等平台,学习讨论信息工作。一是注重学习提高,学习借鉴县手机报、市督查局网站、濮阳日报及其他网络电子文档,提高对信息写作模式的熟练程度;学习市督查局下发的《濮阳市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办理服务手册》及市督查局网站发布的政策文件,规范专业用语,避免“说白话”现象。二是理思路上水平,对于项目推进类督查信息,注意从项目立项、清障、手续办理、开工、正常推进、竣工、投产等节点以及工作协调等方面切入主题;对于工作总结类督查信息,注意从全局、全县、全市阶段性及年度工作切入主题。

  实行审核制度。为保证信息报送质量,达到标题简明、主题突出、文字简练、突出新意的报送要求,严格审核程序,明确副科级干部、室主任、副局长、局长层层把关修改审核机制,确保信息质量,对于重要信息,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审核制度。


(濮阳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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