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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来水公司提前完成我市建成区消火栓安装工作(濮督通〔2014〕122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4-11-14 10:39:45  浏览次数:1536次

  消火栓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根据我市创建文明城市需要,6月20日,市政府市长办公会《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建设会议纪要》〔2014〕26号明确要求,在市城区已覆盖市政管网的道路上新增建市政消火栓91台。接到工作任务后,市自来水公司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加班加点,科学安排、交叉施工,提前10天完成了91台消火栓的安装任务。

  此次建成区需补装的91台消火栓分布京开道、黄河路、石化路、昆吾路、卫河路、黄甫街等近20条主要道路,涉及市政、城管、公用、高新区、华龙区等多个部门,且正值我市创建文明城市之际,时间紧、任务重,安装难度大。市自来水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公司主要负责人多次现场督导工程进度,查看施工质量。并抽调精干力量常驻工地,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真正做到了领导方式科学有效、指挥协调坚强有力。

  施工过程中,市自来水公司对照供水管线图纸,认真探测、定位,并结合地下障碍物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确保消防栓布局科学、合理。立足早干、快干,提出速度就是执行力、速度就是生产力的要求,建立科学完善的工作台账,把工作进度细化到每个工作日,采取轮流作业,多个作业面、多道工序交叉施工、同时推进的工作模式,并开展夜间作业,抢赶工期,提前10天完成了工作任务。在抓好施工进展的同时,市自来水公司坚持“质量第一”, 建立严格的质量考核机制和联合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施工完毕后,市自来水公司统一进行了刷漆和喷号,并完善了管理档案,使我市城区消火栓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下载区:市自来水公司提前完成我市建成区消火栓安装工作(濮督通〔2014〕12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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