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培育主动意识。督查人员对督查工作必须具有积极主动的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平时注意观察、勤于思考,善于在复杂的事物和有关材料中发现问题。要主动介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不可蜻蜓点水,要敢于到矛盾较多的地方进行督查,不断挖掘深层次的问题,提高督查效果。
二是培育创新意识。在督查中会遇到许多临时性和突发性问题,督查人员应在不违背领导意图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动脑筋,大胆提出一些新思想、新思路,及时拿出具体的处理意见,以确保领导的每一个指示既能真正落到实处,又能获得最佳效果。
三是培育原则意识。凡是被列为督查的事项,往往是事关全局或领导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或围绕本地实际做出的决定,能否全面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决策能否得到维护,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督查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即要带着感情抓督查,又要不徇私情,敢于较真,敢于亮剑,敢于碰硬。要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准确反馈督查结果。
四是培育实效意识。督查的目的性非常明确,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保证领导交办的事项能真正落到实处。凡是被列入督查的事项,督查人员必须本着“快办快查快结”的原则,日事日了,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南乐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