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豫鲁交界县(区)小轮胎炼油厂呈蔓延态势,环境污染严重,社会反映强烈。范县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以点带面,全面排查,联合执法,在全县开展了小轮胎炼油厂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拆除小轮胎炼油厂30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快速反应,全面排查
4月30日,接到群众反映濮城镇小轮胎炼油厂非法生产造成环境污染后,范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县环保局、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逐村开展排查,共排查小炼油厂21家,并在第一时间切断其生产电源。同时,县委县政府督查局通过实地调研、走访群众,搜集掌握小炼油厂污染第一手材料,形成《关于全县小轮胎炼油厂排查整治情况的调研报告》,为顺利推进整治活动提供了依据。
二、联合执法,彻底整治
一是部门配合,集中拆除。5月19日,县政府组织环保、发改、工商、公安、供电、安监和司法等部门的100余名工作人员、4台大型机械,在小轮胎炼油厂较为集中的濮城镇开展集中执法活动,拆除了15家小轮胎炼油厂并电视曝光。同时,通过政策引导,舆论宣传,督促11家小轮胎炼油厂自行拆除。二是跨省联动,合力攻坚。针对部分小炼油厂地处省际交汇处,执法边界不清,易于逃避整治的问题,该县主动与周边的山东莘县、鄄城县等地加强沟通,对沿黄滩区、沿金堤河、沿孟楼河4家小轮胎炼油厂,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予以攻坚,最终全部彻底拆除。三是明查暗访,制止反弹。对部分小轮胎炼油厂伺机反弹复工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制止了濮城镇城角村、张庄乡旧城村、陈庄镇杨楼村、颜村铺乡八里庄村等小轮胎炼油厂的多次复工行为,直至彻底清除原料并全部拆除生产设备。
三、建立制度,完善机制
集中整治行动后,该县及时明确了环保、发改、工商、公安、供电和安监等职能部门的环保职责和联动机制,强化和突出乡(镇)环保职责,落实行政村监管责任,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环境监管体系。乡、村干部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有效制止了多个小炼油厂的反弹复工行为,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县环保局注重加强与周边县环保局的沟通配合,探索建立了跨省环保联合治理机制,为巩固集中整治效果,完善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