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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在线:秸秆禁烧不力乡镇通报(1)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4-10-8 09:04:48  浏览次数:3354次

  9月下旬以来,市禁烧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组成联合巡查组,兵分六路对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情况进行了持续督查。督查发现,部分乡镇措施不细、防控不力,造成不同程度的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明显污染大气环境。综合通报如下:

  一是多次发生大面积火点的区域有:清丰县柳格镇,该镇短短一周内先后3次发生较大面积的秸秆焚烧现象。责任人:靳卫军、丁洪涛。

  二是发生面积较大火点的区域有:濮阳县产业集聚区,责任人:韩广勇。濮阳县五星乡,责任人:李 川、朱晓瑜。清丰县马庄桥镇,责任人:范军民、弓晓飞。清丰县双庙乡,责任人:王洪勋、杨勤亮。范县濮城镇,责任人:蒋倩、路同达。

  三是发生零星火点的区域有:濮阳县胡状镇,责任人:史志典、王金玲。濮阳县梁庄乡,责任人:王善同、刘朝锋。清丰县韩村乡,责任人:蒋志敏、南喜刚。清丰县大流乡,责任人:杨志俭、张振华。清丰县古城乡,责任人:韩学广、夏振涛。南乐县寺庄乡,责任人:郭振鹏、陈艳永。范县白衣阁乡,责任人:冯启刚、宋士宁。范县颜村铺乡,责任人:杨瑞峰、张善友。范县龙王庄镇,责任人:刘继灵、吕玉秋。范县高码头镇,责任人:刘 忠、李 涛。范县王楼镇,责任人:郭献忠、董亚明。华龙区濮东办,责任人:刘 冰、谷双勤。市工业园区黄河东路办事处(筹),责任人:石孝广、郑广田。

  针对以上乡(镇、办)发生的秸秆焚烧现象,市禁烧办将依据濮政办[2013]63号文进行严肃处理。对照出现的问题,各乡镇务必要强化认识,积极整改。一是要举一反三,加大力度,细化措施,认真防范;二是要研究借鉴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措施,主动作为,及时推广,从源头杜绝秸秆焚烧现象,给全市群众创造一个优良、洁净的大气环境。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8155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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