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委安排,从9月17日开始,市纪委组成5个专项巡察组,对南乐县、台前县、市卫生局和市人民医院、市住建局、市公路局等单位开展为期半月的专项巡察。
此次专项巡察将重点发现是否存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不到位、不落实的问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及制度落实问题;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
对市直单位主要围绕单位系统内近年来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巡察。对市卫生局及市人民医院重点巡察医疗器械、药品购销领域的腐败等问题,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招投标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利用处方权收取药商回扣行为等问题;对市住建局重点巡察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暗箱操作等问题,有发证和执法执罚权的部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个别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等问题;对市公路局重点巡察利用工程、利用职权、利用设备谋私利等问题,工程施工过程管理混乱、造成工程不达标,致使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
专项巡察组开展工作方式主要是听取汇报、列席会议、受理举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在巡察期间,将对被巡察地区和单位的市管干部、县直重点单位和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市直单位重点科室的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
专项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日常工作,不直接查办案件,不直接交办案件。对反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等腐败问题,将移交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处理;对反映的其他信访问题由市纪委统一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移交的案件及信访问题,市纪委将采取抽查、暗访、听取汇报、实地督查等方式,跟踪催办和督办,对未能及时办理或者办理不力的事项将重点督办。
市纪委要求专项巡察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参加与专项巡察无关的活动,不准接受被巡察单位礼品,到市直单位一律不准吃饭,到县区一律在公务灶就餐,严禁饮酒。对于违反规定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南乐县专项巡察监督举报电话:17839332397
台前县专项巡察监督举报电话:17839332398
市卫生局和市人民医院专项巡察监督举报电话:17839332395
市住建局专项巡察监督举报电话:17839332393
市公路局专项巡察监督举报电话:17839332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