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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情况通报(濮督通〔2014〕71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4-9-1 10:22:40  浏览次数:1723次

  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动员会后,市直相关单位根据《濮阳市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濮办〔2014〕32号)责任分工,制定了工作方案,扎实推进。近日,市委农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市直单位助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通报如下:

  一、行动迅速,方案明确

  美丽乡村建设启动后,大多数市直单位能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一是部署及时。市发改委、市体育局等单位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把所承担的任务细化分解到科室和人员。二是建立台账。市林业局结合村庄绿化任务,制定了造林绿化工作台账,将村庄绿化任务分解到村;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分别制定了《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2014年农村沼气工作台账》,明确了建设进度、时间节点等。三是建章立制。市委政法委围绕平安乡村建设,制定了乡(镇、办)“六有六无一满意”的标准,建立了“平安创建”工作例会、督查检查、排名通报、联系帮扶四项制度。

  二、结合实际,统筹推进

  一些市直单位把美丽乡村建设同本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力实施,坚持同部署、同规划、同实施、同见效。市卫生局承担的达标村和示范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通过整合基层卫生和计生服务资源,计划4年内完成全市64所乡镇卫生院及2127所村卫生室新建或改建。目前已建成村卫生室644所,正在施工484所;市交通运输局对承担的乡村公路建设和管护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强力推进,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3.17亿元,建成乡村公路700.3公里;同时集中开展“文明示范路”、“文明示范乡”等活动,狠抓路面保洁、路肩培护、边沟清理和平面交叉治理等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三、营造氛围,强化落实

  市委宣传部要求全市各新闻单位,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开展采访、宣传,目前已刊播了《让美丽成为乡村常态》、《美丽乡村亮新妆》、《打造魅力乡村建设生态家园》等80余条报道,营造了浓厚氛围;市委统战部发挥统一战线优势,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施行民营企业“1+N”帮扶计划,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捐资助学、修路铺桥、整治乡村环境、兴办公益事业;市委农办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制定了观摩、考核细则,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各县(区)美丽乡村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进行暗访督查,通过“督查在线”、《督查通报》等形式,对行动不力、标准不高、效果不好的乡村通报批评,鞭挞落后,督促整改落实。

  督查同时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视不够。农行濮阳分行、濮阳银行等单位,经多次催办,仍未按要求报送落实情况及活动方案。二是责任不清。个别单位没有完全按照责任分工制定活动方案,如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分工为“抓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治理‘空心村’”,但在其落实中只围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未提及治理“空心村”。三是方案可操作性差。如市旅游局责任分工为“加大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招商引资力度,推进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但在其落实情况中仅提到为乡村旅游争取上级资金,方案不明确,措施不具体。

  美丽乡村建设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三化”协调发展的必然途径,也是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部门职能和责任分工,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形成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尽快掀起高潮,取得实效。

  下载区:市直单位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情况通报(濮督通〔2014〕7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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