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人常办〔2014〕12号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12件。根据《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研究,现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分类如下:
一、一类建议4件
1.华龙区代表团李俊舫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马颊河河水污染的建议”(第67号);
2.台前县代表团刘作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黄河滩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的建议”(第94号);
3.华龙区代表团胡衍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餐饮饮食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第146号);
4.濮阳县代表团刘景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职工医疗卡全市通用的建议”(第198号)。
二、二类建议15件
(一)法工委督办3件
1.清丰县代表团张跃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北里商二手车辆交易市场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第165号);
2.濮阳县代表团刘景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市内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176号);
3.解放军代表团王凡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的建议”(第180号)。
(二)财工委督办3件
1.开发区代表团张雨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发区学校按政策享受使用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建议”(第6号);
2.华龙区代表团丁素婷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濮东产业集聚区内开通银行网点的建议”(第13号);
3.华龙区代表团岳璞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民生计量工作开展的建议”(第18号)。
(三)教工委督办3件
1.华龙区代表团陈世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打破油地界限,让各片区居民子女都能就近入学的建议”(第124号);
2.开发区代表团张雨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部分中小学班额过大问题的建议”(第135号);
3.濮阳县代表团杨留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职教园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完善企业用人与职教专业设置对接运行机制的建议”(第147号)。
(四)农工委督办2件
1.台前县代表团郭怀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全市大型产业化龙头企业制定扶贫带动机制的建议”(第95号);
2.南乐县代表团刘世彬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第101号)。
(五)城工委督办4件
1.濮阳县代表团李红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濮上路、长庆路铁路下涵洞积水问题的建议”(第48号);
2.华龙区代表团耿宪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濮东产业集聚区内开通公交线路的建议”(第65号);
3.华龙区代表团胡衍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内增设农贸市场的建议”(第69号);
4.华龙区代表团黄军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厕建设的建议”(第71号)。
三、三类建议193件(略)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