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中午和晚上,濮阳市组成专项检查组,分两次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市城区振兴路、人民路、黄河路、中原路、京开道沿街酒店、商场、洗浴中心、KTV等消费娱乐场所,对门前停放车辆车牌号进行核查登记。在酒店前台查阅订餐记录和发票存根,并抽查包间顾客就餐情况。在商场、会所客服中心和财务处,根据售卡记录和发票存根,重点检查购物卡、爱心卡等办理情况。
2月8日,濮阳市印发《关于持续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2014年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春节过后,全市对监督检查工作要紧抓不放,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濮阳市将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各地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凡是顶风违纪,在全省、全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免去单位“一把手”职务,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