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市民政局出台了《濮阳市接收安置城市“三无”老人操作程序》,这标志着我市安置城市“三无”老人工作正式启动。同时,该政策对我市接收安置城市“三无”老人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范,这在我省尚属首例。
城市“三无”老人,是指具有我市常住城市(非农业)户口、年满60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人员。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我市城区“三无”老人,均可向所在社区提出入住市社会福利院的书面申请;社区接到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入住条件的,领取、填写《城市“三无”老人入住市社会福利院审批表》,报辖区民政部门审核;辖区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组织市福利院和辖区民政部门进行入户调查,并提出相应意见。经批准入住市社会福利院的“三无”老人,由社区负责人持审批材料、城市“三无”老人相关档案材料到市社会福利院办理入院手续,商定入院时间。
此外,我市各县所属城镇“三无”老人,原则上由各县社会福利中心负责接收安置,各县民政局可参照《濮阳市接收安置城市“三无”老人操作程序》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