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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督查〔2011〕184号:关于落实市土地规划建设项目审批联席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决定事项的通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1-6-21 09:18:15  浏览次数:2186次

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

  4月22日,市土地规划建设项目审批联席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对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的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项目进行了研究。现将会议纪要〔2011〕1号确定的《濮阳市2011年土地收购储备计划》有关工作的责任单位予以明确并通知如下:

  一、存量土地清查工作

  一是清查市城区闲置、空闲、低效利用土地(包括单位搬迁或灭失后应收回的土地),由市国土局负责落实;二是清查改变土地用途及容积率,由市规划局负责落实;三是市城区工业项目“退城入园”工作,由市工信局负责落实;四是清查保障性住房改变用地性质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落实。各单位详细任务分解见附件一。

  二、储备土地报批工作

  一是开发区7块储备土地(共计84.06公顷)的报批工作,由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各单位详细任务分解见附件二。二是华龙区8块储备土地(共计81.8795公顷)的报批工作,由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华龙区政府负责落实。各单位详细任务分解见附件三。

  三、储备土地征收工作

  一是开发区6块储备土地(共计25.5283公顷)的征收工作,由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各单位详细任务分解见附件四。二是华龙区14块储备土地(共计75.8204公顷)的征收工作,由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华龙区政府负责落实。各单位详细任务分解见附件五。

  四、关于2011年市储备土地供应工作

  17块储备土地(共计83.2093公顷)的供应工作,由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负责落实。各单位详细任务分解见附件六。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上述职责分工,对照附表所列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对承办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工作台账请于6月24日前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督查二室(联系人:张文印,联系电话:6666122,电子邮箱:sdcj02@126.com),每10天(每月10日、20日、30日)报送一次工作进度(电子邮箱:pysdcj@163.com),直至完成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进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

  附:1-5:濮阳市土地储备报批工作分解表.xls

      6:2011年度土地供应工作任务分解表.xls

      7、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跟踪督查具体分工.doc

                                                   201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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