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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难》第8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3-10-9 09:08:58  浏览次数:2216次

  在市人大第六届第七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张寿孔提出《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难》(第88号)提案,并列举出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人社局领导班子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并拿出了可行性方案。

 

  失地农民就业关系着濮阳的发展和稳定。近年来,随着濮阳城市建设的加快推进,失地农民就业问题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市政府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一是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就业技能和素质。组织培训学校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失地农民的意愿制订培训计划,对失地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相应补贴。二是扶持失地农民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咨询和服务。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就业,对吸纳失地农民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提供300万元以内、期限不超过3年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并根据安置人员情况确定贴息比例,最高可给予基准利率标准的全额贴息。三是积极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对失地农民转为城镇户籍后就业困难的,经认定后可以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一经上岗,由政府提供一定数额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对通过灵活就业或非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四是为失地农民搭建就业平台。组织人员深入产业集聚区开展调研,统计用工需求,发布用工信息,主动与我市产业集聚区开展对接,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免费职业介绍,为失地农民搭建就业平台。五是协调乡、村组织与征地单位对接,吸纳失地农民从事绿化、保洁、建筑维修等力所能及的劳动。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千方百计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为我市发展和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失地农民就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其它工作继续给予指导和监督。

 

  市人大代表张寿孔对此件办理的结果认定为“很好,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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