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凌凌的自来水通进了农家小院,俺庄稼人以后再也不用为吃水发愁啦!”9月10日,说起生活的变化,清丰县仙庄镇高家村的高海东一脸兴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让清丰县农民告别了肩挑手提吃苦咸水的历史。许多农民购置了洗衣机、热水器,安上了抽水马桶,生活方式因水而发生改变。
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引起清丰县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负责人多次深入农村调研。县直单位和乡镇“一把手”各司其职,合力攻坚。各村明确专人管理,形成县、乡、村三级建设管理责任体系。在经费保障方面,清丰县开辟“政府主导,社会共建”的多元化筹资渠道,抢抓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机遇,足额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为确保工程质量,清丰县实行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把10%的财政性资金作为质保金,待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并通过审计后付清。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将验收情况记入当年考核结果,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成立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站,配备专技人员,聘请群众做义务监督员,全方位、无缝隙地为项目质量保驾护航。
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清丰县对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每周一调度、半月一点评、每月一排队,用竞赛机制加快建设速度。建立“大锅灶”机制,工作人员牺牲节假日和星期天,白天黑夜守在一线,确保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为防止重建轻管,清丰县水利部门在工程通水后,将工程所有权委托给乡政府或村委会,对经营管理权进行招标拍卖或指定专人管理。组织各村老党员、老军人等群体成立协会,对经营者进行监督。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从人大代表和群众中选举出管理人员,分别交纳保证金。县财政拿出30万元,各供水厂从每立方米的水费中提取0.3元作为维修基金。成立20人的维修队,每月就设备操作、维修和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成立水质监测中心,每月至少监测两次,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定期监测。实行24小时值班制,配备大功率发电机车,确保群众用水。
清丰县被评为“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截至目前,该县共建设供水厂11处,供水站70处,覆盖323个行政村,惠及44.2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