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省政府表彰2012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我市位居全省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第一名,这是我市2011年获全省第一名后再次获此殊荣,表明我市近两年经济社会发展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认可。
两年来,我市在推进目标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目标监督运行机制,对省政府下达的目标及时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列入市政府综合台账,通过台账系统实时动态监控,强化过程监督。二是注重加强对目标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定期通报。对进展缓慢和涉及部门多、完成任务难度较大的目标,及时提醒、催办、督促责任单位强化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提升目标运行质量。三是主动加强与省政府督查室和省直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汇报我市目标运行情况及重点工作进度,多方争取省里对我市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