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6月22日,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先后对环境卫生较差的12个乡(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尽快整改到位。近日,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组织人员对12个乡(镇)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检查发现,大多数乡(镇)整改成效明显,但仍有少数乡(镇)未按要求进行整改,问题依然存在。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1. 台前县孙口镇凤台大道与经三路交叉口河沟内垃圾清理不彻底,清理后的垃圾直接堆放在经三路西侧;镇政府门口大量建筑沙石料占压道路。责任人:镇政府镇长王鹏。
2. 范县高码头镇政府所在地东西街围墙内大片生活垃圾和大量建筑垃圾未按要求及时清理。责任人:镇政府镇长路同达。
3. 清丰县柳格镇015县道与106国道交叉口西段积存大量生活垃圾,长约100米,气味刺鼻;士子元村西口河沟处生活垃圾连堆成片。镇政府所在地占道经营现象普遍;镇敬老院西侧堆积大量建筑废料。责任人:镇政府镇长丁鸿涛。
4. 濮阳县徐镇镇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情况严重;镇政府东200米路南有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堆积;北环路采油四厂家属院西侧河沟内垃圾遍布、污染严重。责任人:镇政府镇长王枫。
5. 范县王楼乡S101至乡政府入口处公路两侧河沟内的垃圾未予清理。责任人:乡政府乡长董亚明。
上述乡(镇)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影响了全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经研究,决定对上述乡(镇)责任人予以约谈,并责令其向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作出书面检查。
2010年10月以来,通过持续开展农业农村五项重点工作和“清洁家园”行动,我市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有了明显改善,初步为群众创造了一个卫生洁净的环境。但是,仍有不少乡(镇、办)不同程度地存在环境“脏、乱、差”问题,这些问题抓一抓就好转、一松懈就反弹。究其原因,是这些乡(镇、办)主要负责同志家园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深入、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在一定意义上,群众评判乡(镇、办)主要负责同志是不是重视民生,是不是为民负责,环境卫生整治状况是一个直观的反映,也是一项重要标准。
对此,各乡(镇、办)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家园意识,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改善环境就是改善民生”的理念,把治理环境卫生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持续抓下去。当前,要着力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迅速组织对辖区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做到“人再穷也要把自己的脸洗干净”。各县(区)要按照已制定的工作方案狠抓落实,不断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切实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将持续对各乡(镇、办)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公开曝光存在问题,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濮阳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