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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金泉同志在全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3-5-31 18:00:43  浏览次数:2142次

(2013年5月23日)


同志们:

  为巩固提升“一创双优”活动成效,深入开展好“一创双优”活动,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解决好发展环境中存在的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等突出问题,以此推动濮阳赶超发展,经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会上,李刚书记将通报典型案例,海鹰书记还要做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抓出效果。下面,我根据市委常委会要求进行动员安排,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入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优化了发展环境,助推了濮阳的赶超发展,顺利实现了“二三五”第一步发展目标。但是当前,发展环境方面出现了一些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等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如果不能及时有效治理这些问题,就会阻碍项目建设进度,影响我市的赶超发展。因此,开展全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是当务之急、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一)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是实现濮阳赶超发展的需要。发展环境是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核心所在。环境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竞争力,哪里的环境好,哪里就能吸纳引进更多的资本、人才、技术和项目,哪里的发展速度就快、发展势头就好。两年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奋力赶超发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幅跃升,多项工作指标增速已赶上全省平均水平,有的指标已跃居全省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我们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分不开,与我们长期持续不断的优化发展环境分不开。要想保持我市强劲的发展势头,要想实现濮阳的赶超发展,就必须把优化发展环境放在重要位置,集中治理发展环境中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等突出问题,为濮阳赶超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是项目建设快速顺利推进的需要。为实现濮阳“二三五”赶超发展目标,市县(区)都谋划了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这些项目早建成、早投用,就能早见效、早受益。可以说,我市新开工项目逐年增多,发展势头良好。但由于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现象的存在,造成有的项目无法施工,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如果任由这种现象蔓延,就会助长社会不良风气,不守规矩的人得不到惩治,就会引发更多人的效仿,不守规矩的人会越来越来多,发展环境会越来越差。因此,为了推进项目建设又好又快进展,就必须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严肃整治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的突出问题,为项目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是解决当前发展环境方面突出问题的需要。当前,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恶意阻工。个别人认为项目建设在他的地盘,工地上的活就该他干,供料时就该让他从中赚钱,有的采取封门堵路、威胁恐吓、寻衅滋事等手段,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非法赚取高额利润,有的甚至直接向建设、施工单位强行收取各种费用,敲诈勒索,严重干扰施工秩序,影响工程进度。如:2012年4月,范县王楼乡张牙头村村民,以占用该村土地为由,强揽濮阳市荔惠化工有限公司工程,阻止其他施工队施工,并两次敲诈施工队现金9万元。濮阳新区水库建设项目,施工机械车辆多,油量需求大,新区孟村村民私设加油站,以恐吓、殴打的手段强迫库区200多台施工机械、车辆加注质次价高的燃油,造成施工机械、车辆故障增多、动力下降、油耗增多。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刑事、行政拘留恶意阻工案件已经20余起。二是私搭乱建。这类情况多发生在新建城区、新修道路两侧,如古城路西延工程竣工后,华龙区建设办五甲户个别村民在自家门前私自违章建设临时性用房,用于开门市、洗车等用途。五一路修通后,也有不少私搭乱建现象。城市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拆除时,遭到一些暴力抗法,影响了市政建设。三是乱栽乱种。上月,在产业集聚区观摩及“濮阳人看濮阳”活动中,大家已经看到,在濮阳新区、濮东产业集聚区、濮阳县就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些待征、拟征土地上,有的新近栽植了大大小小的苗木,有的新建的蔬菜大棚,有的甚至还有刚盖的祠堂,有的甚至以公司的形式有组织的搭建大棚。这些人通过恶意改变土地用途,有意增加地面附着物,套取高额赔偿,造成重点项目建设成本增加,影响了新区、产业集聚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开展这次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就要集中治理这些突出问题,为项目建设和濮阳赶超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感,根据会议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为我市赶超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全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

  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的时间要求是,从2013年5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扎实有效开展好这次专项活动。

  (一)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要求。这次专项活动的主要任务有四项。一是依法处理恶意阻工行为。对全市各类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封门堵路、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等恶意阻工事件,以及向建设、施工单位强行收取“管理费”、“保护费”、“关系费”或以其他名目非法收费、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到位。二是依法处理私搭乱建行为。对城区已征土地、新修道路两侧、城中村内未经规划部门审批许可和城市管理部门备案的违法建筑,以及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违规建筑物、到期的临时建筑和改变原批准使用性质的建筑,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依规进行全部拆除。三是依法处理乱栽乱种行为。对在拟征、待征的群众现有承包土地上出现的乱栽乱种、乱搭乱建现象进行全面清理;对恶意改变土地用途,有意增加地面附着物,索取不合理收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四是建立健全优化发展环境长效机制。总结巩固专项活动成果,针对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等影响发展环境的各种现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我市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要坚持属地管理,认真排查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专项活动的重要责任,针对恶意阻工、私打乱建、乱栽乱种等问题,问题发生在哪里,哪里就要负责。属地管理就是要求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村两委切实把这次专项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对辖区内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等问题要进行认真排查,全面排查,一个不漏,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负责人,明确时限,明确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进行集中整治。各县区、乡(镇、办)、村级两委要敢于担当,主动开展工作,利用好这次机会,把一些影响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久拖未决的遗留问题彻底解决掉,为项目建设营造好的环境。

  (三)要抓好宣传教育,打好群众基础。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让群众了解开展这次专项活动的政策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这是确保这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的基础和前提。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定好宣传方案,确定好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到位,教育到位,声势要大,效果要好。要通过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布政府《通告》、发放“明白纸”、入村入户进行讲解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讲道理、讲政策,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法制意识、大局意识、家园意识,教育群众要有长远眼光,不要只看眼前利益,要看到项目建设后就业机会就会增加,经济收入就会提高,工作生活环境就会改善,通过宣传教育,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自觉配合,主动参与,并且让群众做到不参与恶意阻工,参与的主动退出,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的自觉拆除、自觉清除,为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打好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要坚持区别对待,实行综合治理。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涉及多户城区居民群众,每类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尽相同,情况千差万别,在依法治理中,我们不能搞“一刀切”,要区别对待。针对恶意阻工问题,对带头无理取闹、故意找茬的,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决不心慈手软;对受人蛊惑、唆使、操纵的,要立足教育,劝其退出,劝其改正;对确实因为赔偿不到位而阻工的,要通过做好工作,依规依法做出处理,既要处理好问题,又要维护好稳定。针对私搭乱建问题,有原来已经存在的违法建筑,是历史遗留问题,要尊重事实,认真做好解释,妥善处理,依法拆除;有的是明知该块土地已被征用,为了获取不合理赔偿新近建设、蓄意讹诈政府的,要严厉打击,依法拆除。针对乱栽乱种问题,对明知规定而抢种抢建的,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予以清除;特别是个别以公司形式,有组织进行乱栽乱种乱建的,政法、公安部门要摸清情况,严厉打击。要综合治理,在依法严厉打击之前,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等综合手段,力争把各类突出问题解决好,解决到位,取得良好治理效果。

  (五)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做到依法处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依据法律政策办事,针对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问题,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省政府《关于严格控制濮阳市引黄灌溉调节水库工程施工区管理区淹没区基本建设和人口增长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市规划区和重要项目建设区域土地用途管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依法严肃处理。对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行为,不听劝阻、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政法机关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该处罚的要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个别直接参与幕后操纵、策划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事件或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要依据情节轻重,严肃查处,起到打击一个,处理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要妥善处理好开展这次专项活动和社会稳定的关系,做到即要依法办事,又要确保稳定,要灵活运用政策,避免矛盾激化、冲突升级。要搞好信访稳定评估,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在专项活动中确保“零上访”、“零闹事”,不能因为开展这次专项活动而引发更多的上访,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六)要坚持打防结合,建立长效机制。打击是手段,优化发展环境是目的,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一要严格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党委政府要针对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的情况,在总结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避免和杜绝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问题的再发生。二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活动治理后,又有新问题出现的,说明有些党委政府对群众教育不到位,措施执行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到位。对此,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要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城市规划区、新建道路两侧及重点项目现场的巡查力度,对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乱建现象,要发现苗头立即着手解决,早发现、早劝阻、早制止、早清除,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领导,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确保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开展好这次专项活动,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我担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刚,市政府副市长王保华、吴新普任副组长,负责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统筹安排,协调指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会议的要求,精心组织好这次专项活动,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动员会要在本月31日前召开完毕,已经提前启动这项工作的县区,要总结前段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对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把这项活动的要求贯彻到位,集中时间、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整治,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县(区)党委、政府要负总责,要统领全局,负责本辖区内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的防范、制止和依法查处工作。政法、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要按照职责要求,敢于担当,扎实工作。国土、规划等市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搞好配合、积极作为,形成工作合力。遇到处理难度大的事件,各县区要组织大规模行动,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集中处理,形成声势,处理到位。

  (三)要转变作风,一线推进。治理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问题,是一项复杂困难、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就更需要我们转变作风,务实重干,深入一线,扑下身子,一件一件去解决。做群众的工作要入村到户,面对面了解情况,讲解政策,沟通协商,解决问题;阻止恶意阻工行为、清除违章建筑和乱栽乱种苗木,要到阻工现场、违章建设现场一线处理,在一线了解实情,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抓落实要效果。对每一项工作台账,都要安排专人,一件一件落实,深入一线落实,以务实的作风,推进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四)要加大力度,挂牌推进。挂牌推进是解决发展难题,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在专项活动中,对一些事关重大项目建设、难度较大的问题,也要实行挂牌推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摸清底数,确实需要挂牌推进的,上报市活动办。市活动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认真谋划筛选一批,强力实施挂牌推进,确保问题尽快解决。对挂牌推进的问题,依然解决不到位、效果很差的,要在“一创双优”考核中,扣除相关责任单位相应分值。市活动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和市派督导组要对这次专项行动加强督导督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五)要严格奖惩,确保效果。市活动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的验收、考评、奖惩办法,对各县区、各单位的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要定期开展讲评。对在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取消年底评先资格;因对工作不负责任、组织不力的,要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确保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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