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机关建设 >> 正文
我市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3-5-24 08:00:36  浏览次数:2409次

  记者从23日晚上召开的濮阳全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动员会上获悉,濮阳市决定在全市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活动从2013年5月底开始至8月底结束。

  市委副书记王海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一创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活动办主任阮金泉作动员报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一创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刚,通报了16起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事例。

  动员会上,濮阳市“一创双优”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一创双优”活动成效,切实解决发展环境中存在的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等突出问题,经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本次活动的主要任务是:

    (一)依法处理恶意阻工行为。对全市各类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封门堵路、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等恶意阻工事件,以及向建设、施工单位强行收取“管理费”、“保护费”、“关系费”或以其他名目非法收费、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到位。

  (二)依法处理私搭乱建行为。对城区已征土地、新修道路两侧、城中村内未经规划部门审批许可和城市管理部门备案的违法建筑,以及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违规建筑物、到期的临时建筑和改变原批准使用性质的建筑,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依规进行全部拆除。

  (三)依法处理乱栽乱种行为。对在拟征、待征的群众现有承包土地上出现的乱栽乱种现象进行全清理;对恶意改变土地用途,随意增加地面附着物,以此索取不合理收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建立健全优化发展环境长效机制。总结巩固专项活动成果,针对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等影响发展环境的各种现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濮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意见》指出,市里成立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一创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活动办主任阮金泉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一创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刚,市政府副市长王保华、吴新普任副组长。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本地、本部门专项法动。

  责任划分方面:市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处理恶意阻工违法、犯罪行为;住建部门牵头,城管部门具体负责,公安、市政、国土、城乡规划等部门配合,依法处理私搭乱建违法行为;各县(区)要对本辖区内乱栽乱种等行为进行依法整治。各督导组、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和效能问责。

相关链接

    暂无相关文章
>>>>>>>>>>>>>>>>>>>>>>>>>>>>>>>>>>>> 您是第位访客 <<<<<<<<<<<<<<<<<<<<<<<<<<<<<<<<<<<<
CopyRight © 2019-2026 pydc.gov.cn | 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路158号 邮编:457000 电话:0393-6667008 邮箱:pysdcj163.com
本站图片及文字(转载内容除外)归本站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复制!
备案编号:豫ICP备15033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