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
按照《濮阳市2013年县(区)产业集聚区、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对手赛、挑战赛考核办法(试行)》(濮办〔2013〕8号)要求,请对照考核范围和认定标准,抓紧将2013年度第一次考核以来,新开工、竣工的亿元以上项目于每月1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申报。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认定,并对认定后的项目建立考核档案,作为考核计分依据。
申报要求:1.填写县区开工(竣工)项目申报表2份(加盖公章);2.项目投资合同、备案文件、可研报告、到位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分别报至联系科室及目标办。
联 系 人:王亚楠
联系电话:6666156
附件:1.县区开工项目认定表.xls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