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政〔20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目标考评及2011年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濮政〔2010〕73号)精神,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和市直实行目标管理单位的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考评,按照优秀、达标、未达标三个等次提出了考评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南乐县人民政府等37个单位为2010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单位,予以表彰。对中国农业银行濮阳分行等3个目标未达标单位予以批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0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单位(37个)
县区(3个):南乐县人民政府、清丰县人民政府、濮阳县人民政府。
市直部门(34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制办公室、信访局、审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史志办公室、林业局、国税局、司法局、水利局、地税局、工商银行濮阳分行、公用事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移动濮阳分公司、房地产管理中心、统计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黄河河务局、地震局、体育局、监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局、供销合作社、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乡规划局、畜牧局、商务局。
二、2010年度目标管理达标单位(48个)
县区(4个):台前县人民政府、范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华龙区人民政府。
市直部门(44个):农信社濮阳办公室、濮阳供电公司、中国联通濮阳分公司、交通运输局、人保财险濮阳分公司、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油田教育中心、商业银行、市政园林管理局、邮政局、林业科学研究所、油区工作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烟草专卖局、爱卫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中石化濮阳石油分公司、河南汤台铁路有限公司、公路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人寿保险濮阳分公司、国家统计局濮阳调查队、气象局、农业科学研究所、农业机械管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卫生局、中国电信濮阳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濮阳分行、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濮上生态园区管理局、宗教局、卫河河务局、中国银监会濮阳银监分局、旅游局、农业高新技术开发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中心支行、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濮阳分行。
三、2010年度目标管理未达标单位(3个)
中国农业银行濮阳分行、中国银行濮阳分行、粮食局。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考评未达标单位要对照考评结果,正视问题,查找差距,狠抓整改,奋起直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2011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