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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要做好“四个三”文章
来源:承德日报  发布时间:2013-4-26 10:27:36  浏览次数:1677次

  做好新时期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领导关注的大事要事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新思路,探索新途径,建立新机制,要做好“四个三”文章,以推动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落实。

  借助三方力量,提升督查效果。一是善借领导之力。要把督查与协调领导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让督查人员列席党政班子联席会、常委会、政府常委会等重要会议,陪领导下乡调研、现场办公等活动,使得他们能够深刻理解决策背景、工作重点,又能准确地把握领导意图和工作尺度。二是巧借部门之力。要注重把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借纪检、组织、发改、农工委等职能部门之力,发挥其专业知识强、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开展联合督查。三是强化联络员之力。在各部门建立起督查联络员制度,即每个单位明确一名督查联络员,负责承接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常规工作,由联络员负责定期反馈;对重大督查事项,联络员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积极配合县督导组,强化工作落实。

  强化三个结合,确保督查有效。一是督查与考核相结合。作为督查人员,要牢固树立督查就是考核,考核就是督查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督查与考核一起抓,把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作为实现督查目标、展现督查手段、体现督查权威的重要抓手。二是督查与调研相结合。对中心工作的落实,注重一线督查、“无缝隙”督查,全面掌握基层抓落实情况,适时形成督查调研报告,原汁原味向领导反馈相关信息,使领导能够及时了解各乡镇、部门和群众的动态,为领导再决策服务。对于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比较关心、关注的事项,要责成专人深入到各乡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并形成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反馈,并做好持续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决策落实到位。三是制度与作风建设相结合。要突出强化制度和作风建设,建立完善督查工作流程,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运转协调的工作程序。为强化督查效果,工作中既报喜也报忧,敢于揭露矛盾找差距,尤其是要抓住决策落实过程中暴露出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住要害、抓住关键。

  创新三种方式,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研发督查软件系统。可根据工作需要研发一种集督办件汇总、事项输出、条件检索、备份数据库、办结时限自动提醒和销号处理于一体的督查事务管理系统,便于查询、便于整理、便于销号。二是建立督查网。网站内设置各乡镇、部门的链接和各部门的子模块,模块中包含各乡镇、部门中的工作重点及考核指标等相关信息。三是建立督查网络。即在每个单位确定1名督查联络员,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督查网络。同时,定期组织联络员进行经验交流,集中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做三个表率,提升督查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做善于学习的表率。要定期组织督查干部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熟知各项政策。同时,要围绕基层工作加强学习,熟悉了解基层各单位的工作。二是做敢于抓落实的表率。在推动工作落实过程中,要敢于较真、勇于碰硬。年初按照年度任务及时分解指标、明确完成标准、明确完成时限。在推动落实过程中,对涉及几个方面的问题、涉及由几个领导共同负责来完成的,负责分解任务的干部要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敢于积极消除落实过程中的梗阻因素。三是做求真务实的表率。要牢固树立起效率意识、质量意识、精品意识。所有的指标、落实的事项,在分解之前,都要认真弄清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进展情况如何。反馈材料要经过领导审核、把关后再进行上报、反馈,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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