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以来,市委、市政府围绕“树立城市好形象、打造城市好品质”的目标,把亮化做为我市中心城市综合提升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实施亮化工程建设。5月10日至15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通过走访干部群众、现场查看等方式,对亮化工程进展情况及亮化效果进行了督查调研。调研发现,亮化工程提升了城市形象,改善了城市生活环境。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提升和完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4月底,中心城市综合提升亮化工程第一批台账确定的38家单位的40个亮化项目全部完成,第二批台账确定的179个亮化项目已经有153家单位亮灯。亮化项目整体大气、美观,展现了“出新、出景、出彩”的效果,达到了亮一片、美一片的目的。如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商业银行、财政局、国税局、交通局、汤台铁路公司、工商银行、建行、农行、电力公司、联华广场、开州国际酒店、名人KTV等单位的项目亮化效果较好,但也有一些亮化项目格调、品味不高。因此要继续实施好所有提升路段亮化工程的扫尾工作,尤其要解决部分亮化项目规格、档次、品味不高,主题、特色、韵味不够突出等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亮化改造工程,确保亮化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存在问题
1、亮化项目完成不彻底,尚有26个项目未亮化。多数项目因主体建筑界面正在进行装修改造无法亮化,如中国银行、乙烯宾馆、柏维宾馆、龙乡宾馆、东方医院等。有的因楼宇没有启用未亮化,如开发区联通办公楼。
2、部分亮化项目设计、施工简单。部分亮化大楼仅仅安装了轮廓灯,亮化内容单一,亮化规格、档次不高,亮化效果较差。如市体育场、农村信用社、人寿保险公司等。
3、缺乏总体规划,地标性、公益性建筑重点亮化不够。有的单位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和文化特点,盲目学习其它单位亮化模式,照搬照抄、简单模仿,亮化项目雷同,特色不鲜明,导致金融业、餐饮业、娱乐业等行业特色不鲜明,“千楼一面”。
4、个别亮化设计方案与单位身份不相符,亮化俗气,品味格调不高。如华龙区政府、市民政局、中原办等单位办公楼,亮化后花花绿绿、彩灯闪烁、显得太俗气,体现不出党政机关应有的庄重大方。
5、亮化主题不突出。有的单位主要标志未亮,有的单位名称未亮,亮化后未能增强指示效应,降低了社会效益。如总部职工医院的红十字标志没有亮化,昆吾路派出所警务标识没有亮化,不利于群众就医或报警。
6、亮灯时间不统一,开、闭灯随意性大,影响整体亮化效果。有的单位开灯时间为19:00,有的单位开灯时间为19:30,有的单位关灯时间有的21:00, 有的单位关灯时间为21:30。随机抽样调查发现,5月13日市人行开灯时间为19:30,丰锦园酒店、腾龙大厦等营业场所21:00已灭灯,中原路派出所、中原石油勘探局、中原文化宫、油田通讯楼等未开灯。
三、建议
一是加大亮化项目扫尾工作力度。严格督导,严格考核,做到标准不降、工作不松,力度不减,全面完成亮化项目。
二是打造亮化精品工程。对我市标志性建筑和体现城市特色的区域,进行经典性亮化。重点抓好市中心广场、体育场、商业银行大楼、联通办公楼、联华商业圈、银座商业圈、中原文化宫、濮水河两岸、马颊河两岸、戚城公园等亮化工作。
三是调整完善提升部分亮化项目。对仅仅安装轮廓灯,亮化内容单一的要完善和提升;对亮化主题不突出,特色不显著的亮化项目,根据单位性质进行重新设计和改造,力争亮化项目与行业特点统一、和谐。
四是加强亮化工作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亮灯时间,促进亮化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确保亮化、美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