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市委书记段喜中同志到新区进行调研,主持召开座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12月1日,市“一创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段喜中同志在新区建设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2012〕22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抓好贯彻落实,并要求市活动办、督导组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导。12月13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集中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讲话》情况进行了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各县(区)高度重视,分别通过常委会议、中心组学习、早餐会等形式,及时传达贯彻了《讲话》精神。市委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委编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发改委、商务局、审计局、工商局、卫生局、教育局、国税局、公安局、农机局、城乡规划局、旅游局、畜牧局、计生委、农科院、设计院、文明办、供销社、文联、农信办、社科联、工商联、接待办、外侨办等单位及时召开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讨论《讲话》,并将学习贯彻情况报督导组或两办信息科。
二、其余部分单位通过召开班子会或中层以上会议学习传达了《讲话》精神;部分单位组织了全体学习,但未及时报告学习贯彻情况;市住建局、司法局、林业局、地税局、水利局、环保局、建设银行濮阳分行收到文件后,在领导班子间进行了传阅,但未组织集中学习讨论。市人社局、财政局收到《讲话》后,未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导致单位主要领导没有见到《讲话》;市统计局直到12月13日经督查提醒才在邮箱中发现《讲话》文件;濮阳供电公司、市扶贫办称未收到《讲话》文件。
三、经督查提醒,截至12月13日16:00,市委农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电信公司、中国联通濮阳市分公司、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人寿保险濮阳分公司、人保财险濮阳分公司、国家统计局濮阳调查队、市农业高新技术中心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情况。
当前,我市正处于赶超发展的关键时期,各项任务艰巨而繁重,迫切需要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奋力赶超。上述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学习贯彻《讲话》精神,集中反映出这些单位责任意识的缺失、干部作风的懈怠以及内部管理的漏洞。个别督导组未及时将《讲话》发送所督导单位,也没有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导,导致工作棚架,对此负有一定的责任。鉴于此,现对上述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希望被通报的单位认真查找原因,扎实抓好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单位在思想观念、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督导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发挥应有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性,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