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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督通〔2012〕126号:关于对市卫生局、市政府投资办提前47天完成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主体建设任务的通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2-11-24 14:50:41  浏览次数:1630次

  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是我市2012年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0622.705平方米,建筑面积11193.06平方米,概算总投资2400万元。11月14日,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主体结构工程封顶,提前47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通过预算评审、招标共节约投资283.97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11.83%。

  市卫生局、市政府投资办作为项目责任单位,充分发扬能打硬仗、克难攻坚精神,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在征地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耐心做好村民思想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开工。施工过程中,参建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班加点,坚持全天候立体交叉施工,确保施工进度;主动拉高标杆,通过成立技术监管组、领导分包、定期巡视、突击检查、紧盯死守等方式,加强对项目的现场安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狠抓细节管理,倒排工期、细化时间节点、严格控制投资,最终保证了项目质量和建设进度。

  鉴于市卫生局、市政府投资办在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建设中,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节约成本,效果显著,表现出较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特对市卫生局、市政府投资办予以通报表扬。希望上述两家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励,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全力服务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提高工作标准,不断优化工作作风,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助力实现“三个确保”,为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2012年11月24日

 

  濮督通〔2012〕126号:关于对市卫生局、市政府投资办提前47天完成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主体建设任务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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