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一创双优”活动,巩固和扩大百日攻坚行动督查问责成果,推进督查问责工作常态化,根据《濮阳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工作方案》、《濮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问责组织
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对象的不同,督查问责组织分四类,由市“一创双优”活动督查问责组负责协调,根据工作分工和职责开展工作。
(一)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督查问责组:由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工作人员组成。
(二)专项督查问责小组:暂设6个,分别是城市管理督查组、廉政规定落实情况督查组、效能建设督查组、项目建设督查组、热点问题督查组、信访稳定督查组。专项督查问责小组数量和工作内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增减。
(三)市派12个督导组,其中县(区)督导组4个,市直督导组8个。
(四)各县(区)“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督查问责组。
二、督查方法
(一)重点督查。由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督查问责组负责,主要对全市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进行明察暗访、跟踪问效,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纳入重点督查范围,把市直科长以上、县(区)科级以上干部、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为重点督查对象,督查活动持续开展。
(二)专项督查。由专项督查问责小组负责。每组4人左右,人员从市直有关单位中抽调,组长由市直有关单位县级干部担任,督查问责活动每周至少一次。
1.城市管理督查组:主要对市城区市容市貌、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私搭乱建、城区集贸市场卫生治理等城市管理事项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2.廉政规定落实情况督查组:主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公车私用、公车公款旅游、婚丧事大操大办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形,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3.效能建设督查组:主要围绕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态度、服务承诺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看服务部门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刁难服务对象、推诿扯皮等行为,并对全市重点服务部门的工作纪律等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4.项目建设督查组:主要围绕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审批审核、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安全、项目周边环境等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5.热点问题督查组:主要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部门和行业中的不正之风等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6.信访稳定督查组:主要开展对信访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切实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对信访稳定工作中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三)日常督查。由市派12个督导组负责,重点对被督导县(区)、市直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机关效能、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查问责活动一般每周一次。
(四)县(区)自查。由各县(区)“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负责,对本县(区)各级各部门及其人员的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执行力、效能建设、工作纪律等进行督查问责。对自查中发现的案事例和问题,进行相应处理,并坚持每周上报一次问责情况。
三、问责方法
(一)通报批评。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督查问责组织向其单位主要领导书面通报情况;同一单位发生两次以上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由各督查问责组织报经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对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通报批评。
(二)效能问责。对情节较重、影响较坏、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事例,各督查问责组织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移交市效能办依据《濮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区分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及其单位主要领导予以问责。
(三)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事例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责成其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督查问责的案事例,根据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由督查问责组报经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负责同志同意,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切实起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督查问责常态化推进工作由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牵头,督查问责组具体负责,专项督查问责小组、市派各督导组、各县(区)“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
(二)完善制度。1.工作例会制度。督查问责组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分析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2.督查问责周报制度。各专项督查问责小组、市派12个督导组、各县(区)“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每周至少提供一起典型案事例或线索,并向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报告。3.联系分包制度。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督查问责组成员联系分包各专项督查问责小组、市派督导组、县区“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加强对所联系督查问责组织的督促和业务指导,定期收集督查问责信息,及时掌握动态。4.台账管理制度。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要建立专项台账,记录各专项督查问责小组、市派各督导组、各县(区)督查问责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整改落实工作。各专项督查问责小组、市派各督导组、各县(区)“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也要建立工作台账。5.社会监督制度。通过《濮阳日报》、濮阳电视台、濮阳人民广播电台、濮阳手机报等市级新闻媒体、网站,持续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投诉热线电话等,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三)监督制约。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要对各督查问责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对督查行动多、问责力度大、工作效果好的督查问责组织和负责人,要予以表扬;对不能较好履行职责的,要提出整改提升意见。参与督查问责工作的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自我约束,确保督查问责工作的严肃性和客观性。
(四)后勤保障。市、县(区)“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要为各督查问责工作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抽调的人员,有关单位要从工作时间、人员数量上予以保障。
濮阳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