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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2-9-29 10:28:20  浏览次数:2438次

濮阳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濮办〔2012〕16号)和全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要求,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为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2012年3月底开始,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推开,建立岗位教育、风险提示、谈话提醒、公开亮权、监督制约、督导讲评、防控问责等制度规范,着力构建岗位权力风险自我防控、组织防控、监督防控“三位一体”的濮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实现“二三五”赶超目标、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全面排查全市各级各类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突出一级风险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部门的廉政风险排查,强化教育、强化公开、强化监督,使党员干部知道权力、知道责任、知道权限、知道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知道防控措施、知道违纪后果,实现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 3月30日至4月29日)

  1、建立组织。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主要职责,保证工作顺利推行。

  2、制定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要建立工作台帐,细化时间节点,确保各阶段、各环节工作扎实推进。实施方案要于4月15日前报送市纪委。

  3、宣传发动。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主要领导作工作动员,安排部署任务,提出明确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学习掌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步骤,让“有岗位就有风险,有风险就要防范”、“查找廉政风险、人人有责”、“查不出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的观念深入人心,全面提高全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二阶段:核定权力清单,规范工作流程(4月30日至6月28日)

  1、明确岗位职责。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等规定,按照责权法定的要求,对单位各个岗位的职责进行明晰,编制《岗位职责目录》,明确岗位名称、职责内容、办理主体和设定依据(见附件1)。

  2、梳理单位职权。根据单位职责,在《岗位职责目录》的基础上,单位、部门要全面梳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效能服务、执法执纪、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及人、财、物等重要职权,确定项数,摸清底数。编制《职权运行目录》,明确职权名称、职权内容、设置依据、公开形式、办理时限、办理主体等。单位、部门的职权运行目录(见附件2)要于5月30日前报送市纪委。

  3、规范权力运行。对每一项职权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提出、受理、审核、办理、反馈等职权运行的各个环节,确保权力运行顺畅,有效规避风险。

  各地各单位要把《岗位职责目录》、《职权运行目录》、《职权运行流程图》,通过网络、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报市纪委备案。

  第三阶段:排查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6月29日至9月25日)

  1、排查廉政风险点。根据《职权运行流程图》,逐项逐环节地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查找廉政风险点要通过“自己找、相互提、领导点、社会评、组织定”的方式进行。重点要围绕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曾经出现过问题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要结合“一创双优”、“双评议”、阳光热线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找廉政风险点;要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信访举报受理等问题,查找廉政风险点。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要进行准确描述、归纳梳理,分岗分类分级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点登记表》(见附件3)。

  领导干部要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点。中层岗位要重点查找在行政管理、行政审批、执纪执法、组织人事等环节可能发生或产生的廉政风险点。其他岗位要重点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

  2、确定风险类别和等级。廉政风险类别要按照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确定。廉政风险等级要根据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确定为“一”、“二”、“三”三个等级,分别用红、黄、蓝颜色进行标识,一级是最危险的等级。廉政风险点类别和等级确定后,要逐项登记、编制汇总,经单位党组(党委)讨论确定,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于8月31日前报市纪委审核备案。

  3、公开公示风险。要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初步确定的风险点及风险等级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公示,重点搞清重要涉权事项是否找实,重要风险点是否找全,风险等级评估是否准确等,对廉政风险点进一步进行修正。

  第四阶段: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2012年 9月26日至11月30日)

  1、强化自我防控措施。自我防控是自己对本人工作过程的主动防控,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通过梳理权力清单、明确职责权限、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做到自我防控,实现廉政风险自己能知道、自己能发现、自己能警醒、自己能防控的目的。要围绕查找的岗位廉政风险点,认真对照上级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和与本人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要将单位统一制作的岗位廉政风险警示牌、电脑廉政屏保等,摆放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接受监督。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廉洁自律承诺的内容,把践诺情况列入述职述廉报告。要结合党内民主生活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深入剖析岗位廉政风险存在的原因,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增强防范意识。

  2、强化组织防控措施。组织防控是从组织层面采取措施,对组织内部廉政风险进行的综合防控。要建立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要依据规范、高效原则,优化各项工作流程,对每一项权力,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在流程图上,标明可能发生风险的关键环节、岗位风险分析和防控措施;要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办事公开和内部事务公开,特别是对干部任用、行政支出预决算、大额资金报销、工程建设等事项,要加大公开力度,加强风险防控;要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设施,依托科技手段规范权力运行、防控权力风险,并逐步将廉政风险点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金使用等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要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提示、岗位风险教育、廉政谈话提醒、公开亮权晒权、强化监督制约、督导检查讲评、风险防控问责制度,对廉政风险实行制度化约束、规范化管理。每年将形成的制度规定分类汇编成册。通过分权、程序、公开、科技、制度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措施到位,防控有效。

  3、强化监督防控措施。监督防控就是要抓住关键点,通过运用多项监督措施、提升监督水平,实现对廉政风险的防控。要突出四个关键环节,突出一级风险点、突出重点领域、突出重点岗位、突出重点部门。要强化四种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单位要成立以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内部监督小组,加强对单位财务、人事、重大事项决策和重大项目运行的监督,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可随时询问、质询群众有疑问的问题;强化专门监督,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一级风险点的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各单位都要聘请社会监督员,加强对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同时开展政风行风面对面评议工作,加强群众对部门的监督;强化舆论监督,全市新闻媒体要开办“廉政风险访谈”专栏,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公开访谈,形成浓厚的舆论监督氛围。

  第五阶段:落实防控措施,构建长效机制(12月后)

  各级各部门要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和归类,完善规章制度,着力构建岗位权力风险自我防控、组织防控、监督防控“三位一体”的濮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领导机制。各级党委(党组)是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建立协调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责任,不推卸、敢担当;抓推进、抓落实;抓指导、抓检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员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建立推进机制。要提升监督水平,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成立督导检查组,负责各级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实施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制度,每月通报一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度情况。

  (四)建立责任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对于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市纪委要及时跟进督导。对风险排查不全面,防控措施不落实,工作开展不认真的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部署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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