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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督查〔2011〕44号:明确落实《五届市委150次常委会议会议纪要》有关事项责任单位的督查通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1-4-14 08:47:38  浏览次数:3610次

市委宣传部、开发区党工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市政园林管理局、市水利局:

  4月9日,市委书记段喜中主持召开了五届市委150次常委会议,就濮阳新区起步区规划等工作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具体意见。4月12日,市委办公室印发了《五届市委150次常委会议会议纪要》(五届〔2011〕12号)(简称《纪要》),现将《纪要》中的各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

  一、关于濮阳新区起步区规划

  (一)濮阳新区起步区规划依托第二规划方案,在第二、第三规划方案的基础上综合完善,充分考虑新区起步区功能布局、风貌景观和核心带动作用,形成新的优化方案。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

  (二)将引黄调节水库挖土集中放在库区北部,在濮范高速公路以南、开州路以西合理堆放,统筹规划出有特色的山形绵延地貌景观。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开发区党工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园林管理局

  (三)将顿丘路两侧、卫都路北、濮上路东、金堤路西区域集中布置为行政、文化、会展和商业金融用地。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

  (四)对绿城路北、卫都路南、濮上路东原规划部分用地项目做适当调整。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利局等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抓紧组织规划编制,形成三个新的规划方案并制作效果图,提交会议再次研究后广泛征求意见。

  二、关于开展“全民读书月”活动

  要按照中央文明委要求,认真开展“全民读书月”活动,进一步激发全民读书热情,提高干部群众文明素质,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排在首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要与各有关责任单位多沟通、多协调,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配合好牵头单位的工作,共同抓好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由牵头单位负责尽快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及时向领导进行反馈。

  报送地点:市委办公楼119房间

  联 系 人:辛丽华

  联系电话:6666876

  电子信箱:swdc119@sina.com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201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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