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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督查〔2011〕7号: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台账任务完成情况督查通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1-4-7 07:44:14  浏览次数:5204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工作台账管理的方案〉(试行)的通知》(濮办〔2011〕7号)文件精神要求,请将本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便于我们及时向市领导提供情况反馈,完成情况及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依据之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本单位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台账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进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

  二、报送时间

  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完成情况。

  三、报送要求

  报送内容要客观真实,详细明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需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swdc119@sina.com

  报送地点:市委办公楼119房间

  联 系 人:辛丽华

  联系电话:6666876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201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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