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工作台账管理的方案〉(试行)的通知》(濮办〔2011〕7号)文件精神要求,请将本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便于我们及时向市领导提供情况反馈,完成情况及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依据之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本单位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台账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进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
二、报送时间
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完成情况。
三、报送要求
报送内容要客观真实,详细明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需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swdc119@sina.com。
报送地点:市委办公楼119房间
联 系 人:辛丽华
联系电话:6666876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