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1〕3号印发后,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明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暨首届市长质量奖评选、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打造诚信濮阳和调整市城区民用天然气价格等工作进行了督促落实。现反馈如下:
一、关于明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问题
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本次会议研究的意见,借鉴宁夏、郑州等省市的做法,对《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的通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通知》明确了监管职责,避免了多头管理和监管空白。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禁止占道经营。市政府于2011年3月15日下发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的通知》(濮政〔2011〕17号)。
二、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暨首届市长质量奖评选问题
根据《濮阳市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濮政〔2010〕38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2010年度“濮阳市市长质量奖”,并予以表彰。市财政局已将表彰所需经费150万元落实到位。全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暨首届市长质量奖表彰大会已于3月29日召开。
三、关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打造诚信濮阳问题
市政府金融办、法制办根据本次会议研究意见,对《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意见》等五份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汇报,现正在修订。对2010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先进金融单位予以表彰问题。市政府金融办提出初步意见,市人社局进行了审核,并于3月11日以濮人社〔2011〕66号文件提请市政府予以表彰。市政府金融办已做好会议筹备工作,近期将召开濮阳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打造诚信濮阳动员大会。
四、关于调整市城区民用天然气价格问题
按照本次会议要求,市发改委积极与省发改委和周边地市加强沟通和交流,做到不抢时间、不漏程序、稳步推进。同时,积极和市公用事业局共同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前期准备工作,切实畅通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准确、热情耐心地做好诠释答复工作,努力使广大用户认识到天然气价格适当调整的必要性,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取得广大用户的理解和支持。3月23日,市发改委将《濮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城区民用天然气价格的请示》(濮发改〔2011〕119号)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于近期召开全省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协调会,就调整幅度和时间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