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以下简称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是市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我市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在我市的督办落实;负责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我市问题线索的督办查办。
负责全市党委、政府督查工作的统筹、组织、指导、协调,建立健全我市督查工作机制。
承担市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机制日常工作,统筹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在我市的落实,统筹推动精简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
负责完善全市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牵头组织实施全市综合考评工作,提出奖惩建议。
负责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
负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件、交办事项的督办查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
负责督促推动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研究,组织拟定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及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负责国家、省对我市营商环境评价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激励约束机制;负责受理营商环境领域投诉举报,组织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调查。
围绕督查、营商环境建设和综合考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一科(专项机制办)、二科、三科、四科、五科、六科、七科、机关党总支。
联系电话(传真):0393—6667008;电子信箱:pysdc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