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8日电 (记者 韩月)近日,河南省各级留言办理单位集中发来一批网友对省委书记卢展工、省长郭庚茂的留言回复,对网友反映政法干警编制问题、交警乱开罚单、报刊零售网点设置等问题一一作出解答。
【其他网友留言和回复内容:】
【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您好!
我是一名2009级政法干警。有一些问题向您咨询。我们2009级2100名政法干警均已于2011年7月正常毕业并到定向单位报到。根据《2009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09]41号)文件“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截止目前,我们相关手续仍然没有办理。而据人事部门称:我们2009级政法干警编制是2011年10月份批的。工资从10月份起发。而我们已于7月份到定向单位报到。那么这三个月工资有谁来发,这三月工龄如何解决?
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家乡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
我们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初核,发现有关信息不清,要素不全,尚无法办理。请您将有关情况详细整理后,再通过有关渠道进一步反映,以利于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2012年5月21晚九点半,郑州九大队交警在西三环化工路口,等红绿处频繁无缘故拦车,乱开罚单。我也被开了一张,当时我下车问交警什么事情拦我,他也不说,光问我要证件,然后围着车转了一圈,挑了个毛病说我没戴安全带。明明是我下车时摘掉的安全带,交警却以此为处罚理由,难道他们的任务又不够了?罚款50元。这算不算腐败!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交通警察依法对道路交通行为实施管理,若对处罚持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欢迎你继续对执法行为予以监督。
【网民留言】
郑州龙子湖高校园区中心13所高校陆续入住,加上东边几所高校,近20所高校绝大部分已经开始在东区正式运转,带来的问题我们这些教职园工的子女义务教育确没了着落,附近没有幼儿园,没有小学,没有中学,规划中只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有一所幼儿园,河南农业大学有一所小学,可是这两学校没有开始运转,即使将来开始招生也不能满足高教园区数十万人口入住带来的义务教育问题。想着秋季马上就要开始小学招生,孩子在哪上小学还没有着落心急如焚啊。望想关部门能尽快解决这一困扰龙子湖高校园区年轻教师们的最大民生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根据《关于郑东新区龙子湖区公共公益设施布局的指导意见》中的统计,龙子湖高校园区12所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校教职工周转房11561套(不含郑州电大待建部分),按照每户3.5人计算,总计40464人。
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郑东文〔2009〕12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发改委〈十七类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06—2020)、《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2002年版)测算,高校园区内应建设24班规模小学4所,共计学位4320个,每校占地27亩,合计108亩;36班中学2所,共计学位3600个,每校占地44亩,合计88亩。以上中小学校共需用地196亩。
龙子湖高校园区目前已有十余所高校建成并投入使用,但龙子湖高校园区所有用地均为高校教育用地,如建中小学幼儿园,需高校提供学校用地。考虑到当前高校教职工子女入学问题,郑东新区管委会自2010年起就多次与有条件的高校联系,积极协商中小学建校用地问题,至今未果。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正在加速该区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的调研和方案论证工作。东区管委会目前正与河南省教育学院联系建设幼儿园有关事宜,争取年内在教育学院东北角开工建设幼儿园一所。
【网民留言】
郑州市润金坊食品有限公司是位于农业路国际企业中心A座1007室的一家矿泉水销售公司,其对所有员工实施手机定位,定位方式是在电脑上装有系统输入密码查询。不知道这种行为是否是合法的,望有关领导关注一下此事。谢谢。
同时所有员工一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有未满十八周岁的员工。
答复意见:
对于该网友反映的问题,金水区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落实,5月29日,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赶到国际企业中心A座1007室后发现,1007室所在单位并不是网友反映的郑州市润金坊食品有限公司,而是一家名叫歌德教育的学校。工作人员随即与反映问题的网友取得联系,网友称不是他向人民网反映的问题,他本人并不知道此事。
该留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建议网友到金水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热线:0371-63829975
【网民留言】
我是郑州市中牟县姚家乡姚家村的 想来你也知道现在要加宽这个省道S223该景观大道的我们商户都不想拆 但是国家的号召我们还是配合的 但是这个赔偿我们就不同意啦 我们的楼房也是辛辛苦苦挣来的不说赔偿的少吧 至少你们按照当天我们这个楼房的实际价值进行沟通啊 什么按照2009年的文件啦 什么上级拨的钱太少啦 来糊弄老百姓啊 过五一就要强制拆除啦 还有没有王法啦 希望省领导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今年以来,中牟县高度重视生态廊道建设工作,并把拆迁安置作为推动此项工作的重点。在拆迁工作中,把安置作为重中之重,本着把老百姓的事办好这一原则,做到依法、安全、和谐拆迁,确保此次拆迁群众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通过拆建结合,将此次廊道建设拆迁变成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强大动力。
中牟县将加强生态廊道建设的宣传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配合。
【网民留言】
省长好:
有一问题向您反映,望有关部门解决。
我五一前的一天下午一点到郑州看病回来座郑州至许昌万里公交车,领略了他们的服务:1、拿旅客当傻子。排队买票时,夹队现象无人管,一等半个小时;2、拿旅客当奴隶。买上票坐不上车,一等一个多小时,又没有座椅休息 ,像是走万字阵,走的腿疼;3、管理人员像土匪。我上车一时找不到票,两个未穿制服未戴袖章嘴叼烟卷的20多岁的小青年强行拉我下车,对我进行侮辱,真像土匪和黑社会的人一样。请问:这样的服务会得到旅客的满意吗?河南的窗口形象就这样吗?有关部门该不该管管?
谢省长。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客运服务的监督与批评。客运部门将加强运营监管,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广大旅客满意。
【网民留言】
仿佛一夜之间郑州市大街边的书报亭都消失了,街道是看起来整齐有序了,但是为什么不先就近给他们找好了地址再拆呢,要知道普通的百姓要买个报,充个话费,充个公交卡,就急打个电话都是格外方便的,可是现在这点方便在我看来正是咱郑州的特色也没有了,现在报亭没了,找了几天就近也没有找到充公交卡和买报纸杂志的地方,很是郁闷。希望今后像这样关乎民生的拆迁能够更人性化些。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郑州市已确定522个报刊零售网点,这些网点充分利用沿街门店、商店、超市、书店、加油站、社区便利店,各商户对经营报刊积极性很高。预计最终增加网点数超过现有报刊亭。
【网民留言】
107国道新郑段龙湖镇进行拓宽,涉及到周边房屋的拆迁问题。龙湖镇政府无视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没有公示相关拆迁补偿方案,没有同居民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对于有国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房屋,强行停水停电,趁夜扰乱居民,蓄意强行拆除。请市领导关注!依法行政,给百姓一个说法!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今年以来,新郑市高度重视生态廊道建设工作,并把拆迁安置作为推动此项工作的重点。G107国道新郑段、郑新快速通道、解放北路、双湖大道、新港大道、机场高速等是新郑市当前生态廊道建设的主要路段。在拆迁工作中,新郑市把安置作为重中之重,本着把老百姓的事办好这一原则,做到依法、安全、和谐拆迁,确保此次拆迁群众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通过拆建结合,将此次廊道建设拆迁变成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强大动力。
新郑市将加强生态廊道建设的宣传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配合。
【网民留言】
您好!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抽出时间过问一下我们的事情。我们是位于航海路未来路东北角,映月路南侧、黄莺路东侧,由郑州广泰置业有限公司承建丽都园(城市之星)小区的业主,开发商是郑州广泰置业有限公司,且该:
1、在没有任何相关规划许可的前提下,违规占用(城市之星)小区公共绿地建设盈利性停车设施,平地冒出的四层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紧邻住宅楼,周边居民为以后生活环境担忧,业主们多次向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建管处反映问题,据规划局建管处表示“一直未对该立体车库进行审批,该立体车库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只表示会立案查处,建设不但没有停,有关部门反而让其补办规划,而且经过两年后,已经违规建设好的车库才公示建设规划,严重欺骗侵占了消费者业主的利益。
2、我们几百户业主都是在去年购买了他们开发的丽都园(城市之星)的房子,按照合同约定,应与2012年4月30日前交房,今年5月初开发商通知我们去交房,但是交房时开发商却不能提供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面积实测报告数据。 按照规定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才能交房,但是开发商在明知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仍然强制交房,严重违反了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郑政[2011]96号《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重侵犯了我们众多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向郑州市建设部门、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多次反映,却一直没有得到查处。
3、安全防范不达标,仅仅两栋高层的普通小区内建立四层立体停车位,而立体停车位紧邻小区内仅有的一条人行通道,开发商不顾业主人身安全牟取私利!
4、存在严重广告欺诈,售房时开发商承诺小高层下是地下停车场,绿化率达到35%
,目前仅有一条人行通道的小区里建个四层立体车库,绿化率更不用说了。
业主反映车库事件有关政府部门和部分领导可能存在渎职行为,原来买房时买卖销售合同里没有的规划,现在房子已基本建成,又出现了所谓的规划,原来没有的规划,为什么现在有了?
我们都是工薪阶级,省吃俭用花光几代人的积蓄买了一套房子,到现在买到的却是没有竣工验收的房屋,我们对这样的房屋质量心存疑虑,不敢居住,我们向郑州市多个部门反映,却一直没人理睬我们,每次我们去反映问题,都是三言两语把我们打发走了,对房屋质量问题和违规占用绿地建设地上车库问题,开发商存在的欺诈问题,他们却不予查处,不管不问,郑州各职能部门这样的作风让我们看不到一点为民作想以人为本的理念,希望郭省长能为我们几百户业主做主,查处黑心开发商,还我们一个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关于交房问题,根据《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印发日期为2011年10月12日)。本办法印发之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适用本办法。“丽都园”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时间为2010年9月9日,不适用《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应按《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执行。
关于广告欺诈的问题,房管局组织人员到郑州市广泰置业有限公司丽都园(城市之星)小区现场,进行调查了解情况,据开发公司说明,公司正在施工的地上四层立体车库是严格按照规划部门的批准建造的(共计112个),开发公司承诺的地下停车场已经建好并且已投入使用(共计98个)。开发公司承诺绿化率是按照规划局批准的32%进行宣传的,并且在郑州市房地产广告管理办公室有备案。
按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建议业主应妥善保存开发商提供的各种宣传资料以备将来双方对合同内容产生分歧时,作为证据使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