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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0-14 10:58:43  浏览次数:1192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电价改革,进一步提升输配电价核定的规范性、合理性,经商国家能源局,对《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6〕2711号)作了修订,形成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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