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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我市未发现公车私用情况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2-5-2 10:13:49  浏览次数:3096次

  “五一”小长假期间,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治安大队对全市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公车私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各单位落实情况良好,有的单位还对本单位、本系统进行了要求和检查。

  4月27日,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通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参与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款、公车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问题。

  “五一”节日期间,记者在市纪委监察局院内看到,从书记到各室的车辆,全部封存在单位的停车场内,车辆钥匙统一由服务中心主任保管。在市公用事业局、市教育局、市法院等单位,记者看到,封存的车辆有的统一贴上封条,钥匙封存到专门的档案袋里面;有的统一停放在停车场内,大门则由“封车专用”大锁锁住。接着,记者随同到市纪委监察局和市交警支队联合检查点黄河路和开州路交叉口、中原路和开州路交叉口进行暗访,对通过的结婚用车等车辆进行检查情况看,结婚用车是婚庆公司和个人车辆,未发现公车私用情况。

  “五一”节日期间,记者到濮阳迎宾馆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进行暗访,恰遇到市纪委监察局和市治安大队联合检查组正在检查,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

  市纪委监察局负责人说,今后将继续狠抓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除了抽查之外,重点进行暗访。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例还要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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