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濮阳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围绕国家、省、市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紧盯《濮阳市2019年营商环境建设政策落实台账》(下称《政策落实台账》)确定的具体任务,强化责任,加强组织,细化措施,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截至9月30日,《政策落实台账》93项任务已完成37项,占40%;即将完成2项,占2%;正常推进54项,占58%。
一、已完成事项(37项)
1. 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已于今年5月出台了《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暂行办法》,对优化审批效率、提高审批效率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2. 推行登记注册、注销便利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推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目前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办理工商登记业务时,均可利用电脑或手机,随时、随地登陆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入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办,市场监管部门审查后,实现网上核准、发照、归档、公示,无需再到企业登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3. 精简前置事项和审批环节,进一步缩减或明确审批流程、实施范围、办理要件,实施标准化审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成攻坚专班,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通过流程优化后,实现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审批时限59天,政府投资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类项目59天,社会投资类项目(除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及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48天,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项目53天,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41天,水利工程类项目39天,公路工程类项目48天,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时限均达到省定的100天以内的目标。
4. 完善公共服务需求反馈表达机制,积极回应企业诉求。责任单位市卫健委于4月份设立濮阳市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办公室,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和单独的办公场所,受理处置行风方面的投诉,目前已正常运转;市教育局通过濮阳教育微信平台,多频次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畅通企业反馈表达途径;实施集团化办学、强校托管弱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市公安局下发《关于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的通知》,今年以来,组织公安机关53名领导干部走访联系企业106家次。
5. 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享受平等的准入标准和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一是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对市场准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清单之外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二是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版)》修订工作的通知,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放管服”改革最新进展,逐项按照直接保留、修改、删除三种类型提出了修订意见;三是积极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系统梳理有关市场准入的文件目录,研究探索放宽市场准入的有效途径,积极与现行审批制度衔接,“非禁即入”得到全面落实。
6.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国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实现企业“持照准营”、“准入即准营”。
7. 搭建濮阳“政企通”网络平台,开发移动APP,即时向企业推送最新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招商动态等信息。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已建立“政企通”微信群,涵盖主管市长、秘书长、营商环境办、金融工作局、工信局等单位负责人和企业家113人,推送各类信息296条。鉴于政企通微信信息量大、使用快捷方便、运行平稳,从实用角度考虑,拟不再建立移动APP。
8. 涉企收费实行动态清单管理,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了《濮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濮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文件,已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将征收主体、收费项目、收费依据等进行常态化公示,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
9. 开展税费专项治理,对涉企税费收取、企业降本减负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取消收费清单之外的一切收费项目,严查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制定了《濮阳市市直政府非税收入专项核查工作方案》,对我市市直各执收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情况、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情况、财政票据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下一步将根据核查结果,督促被查单位依规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彻底整改到位。不断加强日常监督,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10. 为重点企业配备金融服务专员,促进银企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联合人行、工信等部门为全市“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名录库中每家企业确定一家主办银行,要求各主办银行单列信贷计划,配备金融服务专员,建立贷款台账,实施“一企一策”、“一企一档”制度,加大对名录库内企业的精准投放。至目前,全市689家企业进入名录库,409家企业获得了贷款,贷款余额30.46亿元。今年以来共有250家企业新获得贷款17.29亿元。
11. 开展行业协会清理规范活动,集中清理一批“僵尸协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开展了行业协会清理规范活动,集中清理一批“僵尸协会”。目前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已完成,初步确定“僵尸协会”名单,现进入征求意见、公示程序阶段。
12. 健全行业协会考评体系,细化考评办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5月份制定了《濮阳市行业协会考评细则》,着力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和能力建设,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咨询、沟通、交流、监督、自律、协调作用。
13.聚焦营商环境建设需要,持续实施更具吸引力的高端人才引进政策和配套保障措施,加强企业家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扎实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人才政策》,已于4月23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原则通过,4月26日正式印发。
14.每年在市委党校等举办示范培训,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理论素养,培训培养一批素质优良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于8月28日至30日在清丰县委党校举办了全市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培训班,示范培训学员50名。
15. 继续组织领军型企业家和新生代企业家到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开展高端培训,不断提升企业创新素质,增强发展后劲。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工信局,举办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3期,组织企业家120余人次参加学习,邀请清华大学及国内著名专家学者8人授课,学习企业创新管理、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和危机应对、两化深度融合促进高质量发展、高绩效团队建设、智能+与工业互联网等内容,并参访考察了四川崇新服饰有限公司、掌上明珠家具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市委统战部于4月份启动了濮阳市年轻一代“青蓝接力工程”培育行动,举办了1期年轻一代井冈山红色教育培训活动;市工商联于3月份组织了30余名民营企业家参加“2019年产业中国·大美汝州--民营企业发展高峰论坛暨中国中小企业大讲堂活动”。
16. 开辟高端人才子女入学绿色通道,落实住房、医疗、社保等方面的具体保障办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4月23日出台了《濮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明确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和配偶就业、安居保障等7个方面在濮享受的支持政策和待遇。
17. 强化司法保护主导地位,加快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坚持在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以及执行案件中,积极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对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平等司法保护,制定了知识产权改革创新实施意见,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措施;与工商联与工商联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建立了服务民营企业联系机制。
18. 提升法院电子化办案水平,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电子化办案系统建设,目前,全市法院系统均已建立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平台,实行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推广电子签章应用;建立法官绩效考核系统,构建了执行案件中“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19. 建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委已于6月18日出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积极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等工作措施(试行)》(濮纪发〔2019〕11号),明确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7条,负面清单9条,明确了政商交往的标准和界限。
20. 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委营商环境办充分运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全媒体、大声势、多时段、常态化做好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建设营商环境人人参与、建好营商环境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建设了一批户外宣传阵地。已在报纸上刊发了7篇评论员文章,并在市广播电视台邀请34家责任单位进行了“一把手”公开承诺。
21. 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举办营商环境建设高端报告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联合市委营商环境办于8月15日,在市迎宾馆举办了“中共濮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7次集体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报告会”,中科院黄金川教授开展了营商环境建设专题报告。
22. 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委营商环境办已拟定我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借鉴河南省方案,引入第三方评价考核机制,对县(区)每半年一次、市直部门每季度一次,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已与第三方机构北京工商大学签订了评价合同,正在开展对接评价工作。
23. 按照省直部门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全面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全部通过“濮阳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开办企业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营业执照当日发放率达90%以上,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率居全省前列;对全市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2个工作日完成,畅通了企业退出渠道。
24. 制定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专项工作方案(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已完成质量安全与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消防审查并入图纸审查,已取消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等。施工许可审批制度实施方案已完成。
25. 制定方便企业获得水气暖专项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出台方案,优化企业获得水气暖的便捷度,目前,供水、供气、供暖行业报装实行一站式完成,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6个、8个、9个工作日以内(不可控时间除外)。
26. 按照省优化企业纳税服务专项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取消税务审批和前置性审核事项,完善个性化服务措施,简并税种申报表,压缩办税时间。责任单位市税务局按规定停止执行原需提交的税务证明25项,废止1件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1件税务部门规章,修改3件税务部门规章;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率达80%,将审核办理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
27. 按照省制定的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实行审限严格管理,并实行内网系统信息化管理,缩短了办案周期。防止办案超审限,执行案件中已推行网络询价评估系统的广泛应用,压缩了评估拍卖周期,并且网络拍卖不收费。制定并实施《增强民商事案件裁判可执行性的意见》,强化裁判与执行的衔接;制定了《关于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和办案流程模块化运行的意见》、《关于加强财产保全工作的意见》,提高执行效率。
28. 按照省提升办理破产案件水平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完善了破产程序启动和企业识别机制,建立了执行案件转破产的机制,民营企业破产重整受理机制;建立了破产案件“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机制,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所有破产重整案件统一由专门破产审判庭即民二庭审理。
29. 全面提升企业对交通便利化、公共设施配套等满意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已完成公交5路、9路、12路、23路、26路、29路六条线路的优化调整工作,方便华龙区产业集聚区群众出行;目前已开通4条夜班线路。目前已开通支付宝、美团、龙都行、银联等多种移动支付方式。
30. 完善市级领导分包重点企业制度,由县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与市委组织部主题办于9月11日联合制定印发了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的通知。(濮教组发〔2019〕2号)。
31.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产业扶持基金,用好濮阳龙都产业基金、农开裕民基金、创赢产业投资基金等,创新和推广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责任单位市投资集团积极争取,快速推进,目前,一是濮阳市龙都产业发展政府引导基金5亿元已获市政府批准,完成工商备案并在基金业协会完成产品备案事宜;二是河南农开裕民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已正式设立成功,基本实现资金投放。已完成对南乐宏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1亿元,对盛源集团投资8850万元,对盛通聚源pc项目投资8000万元,对濮阳市洁乐生物基产业培育基金投资5000万元,对郑州华英包装有限公司投资3029万元,对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66万元股权投资,对河南熔金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三是濮阳创赢产业投资基金已参与设立子基金—金鼎基金,总规模3.06亿元,现已投放至企业;四是河南盛通聚源创业投资基金,已全部实现对PC项目的投放,共4.235亿元;五是濮阳朗润新材创业投资基金,3.03亿元,各方已签订合伙协议,该基金已定向投资1.5亿元于朗润新材料橡胶助剂项目建设。
32. 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在濮阳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鼓励我市装备制造、工程机械、电力设备、汽车及新能源等企业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开展金融租赁业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支持协调盛源科技公司通过马钢(上海)融资租赁公司融资3000万元。2018年,中航证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为市迎宾馆融资8000万元,2019年续签了融资租赁合同。
33. 引导大型物流园区、企业搭建物流行业信息平台,对全市范围内仓储资源、物流园区、运力资源、货物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和动态监测,实现货源与运力的精准推送、智能匹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积极谋划物流业大数据平台建设,目前,河南省脱颖实业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正式上线“无车承运人系统”,搭建了物流信息化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货物信息与运力资源撮合对接,实现货源与运力的智能匹配,提高物流效率。
34. 出台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一是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对市场准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清单之外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二是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版)》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放管服”改革最新进展,逐项按照直接保留、修改、删除三种类型提出了修订意见。三是积极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系统梳理有关市场准入的文件目录,研究探索放宽市场准入的有效途径,积极与现行审批制度衔接,“非禁即入”得到全面落实。四是根据《河南省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方案》,严格抓好贯彻落实。
35. 持续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服务行为。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通过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出来12个收费中介机构,全部有法律依据。
36. 推进“企业上云”。引导企业将基础设施、业务系统、设备产品向云端迁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共推动了467家企业完成上“云”工作。
37. 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提高行政效能,开展破坏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活动。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委坚守职责定位,通过走访企业、受理举报、将有关情况发函告知25名市委营商环境观察员和有关部门等方式,监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我市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目前,共走访企业 221家,发现和受理企业问题66条,整改完毕40条,正在推进26条;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件,党纪处分1人。
二、部分完成事项(3小项)
1. 制定降低物流成本的具体措施。责任单位之一市交通运输局已将总质量4.5吨以下货车取消《道路运输证》及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免费办理道路运输证件和《道路运输证》审验业务,落实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两检合一”,实现全国异地检测互认,调整《道路运输证》审验时间,与行车证年审时间一致。
2. 实施党建工作全覆盖。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实现党的组织覆盖。责任单位之一市委统战部对2018年度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树立推广典型;市工商联对2018年度会员企业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大力推广会员企业党建典型。
3. 按照省持续改善政商关系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落实。责任单位之一市纪委监委制定的《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工作措施》已经市委常委会通过并印发实施。
三、近期完成事项(2项)
1. 开展“百人联百企”活动,选派百名县级后备干部分包企业,具体负责政企沟通联络,对涉企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销号化解。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已确定27家非公企业名单,待优秀年轻干部集中专题调研结束后,即选派到位。
2. 实施企业对金融机构服务企业专题评议制度,对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力度较大的金融机构进行通报表彰,并在网点布局、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已起草完成金融机构服务企业评议办法,拟近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四、正常推进事项(54项,略)
总体来看,各县(区)、市直各责任单位围绕《政策落实台账》,均制定了工作方案,采取了针对性措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部分工作已顺利完成。其中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承担任务多,工作措施实,推进速度快,均已完成4项,占总任务比重较大;市委宣传部、市城市管理局等单位承担任务较少,均已全部完成。
但是,在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落实中也存在着两个突出问题:一是任务完成率不高。截至目前,全年时间已过三个季度,但台账任务仅完成总量的百分之四十,与年底任务见底清零差距较大。综合分析,个别单位存在政策落实抓得不紧、措施不优现象,推动政策落地速度不快;个别单位在节点设置时自我加压不够,标准设置宽泛。如市科技局、濮阳供电公司等单位均将台账节点设置为12月底完成,在结果认定时迟迟无法完成。二是标准不优。对标国内一流,省内先进的标准,我市的营商政策落实明显存在着工作力度不大、标准不高、措施不优等突出问题,距离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标准仍有较大的差距。如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牵头实施的“深化放管服改革”,至今未按照省定节点实现“一网通办”;市工信局搭建的濮阳“政企通”网络平台覆盖面小、影响力弱,影响惠企政策落实效果。
下一步,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营商政策落实台账确定的任务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加压推进。进一步找准差距,提升标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查找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标先进补短板,精准施策破瓶颈,持续提升高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市委营商环境办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