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濮阳新区路网建设管线迁改工作台账》(濮新办〔2012〕4号)要求,绿城路北侧高压线入地迁改工作应于2月20日前完成,责任单位为濮阳供电公司,开发区开州办负责沿线清表工作,我局对此进行了强力督查,并于2月20日向濮阳供电公司下发催办通知。此后,我局采取多种形式连续督查,跟踪问效。但截至4月16日,开州路至东方花园段高压线入地迁改工作仍未完成,超过台账确定时限56天。其中,娄店村顶管施工已连续10天无进展。在此过程中,开州办未能做好群众工作,清表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尤其是油辛庄段分线盒建设因清表工作误工1周,娄店村段分线盒建设因阻工已停工4天。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濮阳供电公司和开州办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缺乏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回避矛盾,拈轻怕重,不敢担当,严重影响了绿城路改建进度。据此,特对濮阳供电公司和开州办予以通报批评。希望两单位正视问题,深刻反思,采取得力措施,加强配合衔接,尽快完成高压线入地迁改剩余工作,保障绿城路改造顺利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