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召开全体会议,明确提出“三个不过夜”,进一步提高督查工作效率,以过硬作风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办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不过夜。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事项,要在当天分解、立项,并以《督查通知》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单位)交办、督办,切实体现领导督查、督查领导的工作内涵。
二是办理重要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不过夜。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重点项目建设周调度会议、市委办公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有明确时间节点且时间紧急的,无论会议何时召开,一般要在当天建立专项台账,完成任务分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交办、督办。
三是重大问题报告不过夜。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尤其是与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有关的突出问题,需要向市委、市政府紧急报告的,要在查明情况、找准原因、提准建议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服务领导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