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督查〔2016〕275号督查通知《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中要求人社部门“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规划和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开展工作调研,认真抓好落实,我市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整合工作自2016年10月21日开始启动,仅用70天的时间,就建立了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的医保体制和“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7年1月1日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
一、工作情况
(一)理顺全市医保管理体制,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1.机构编制职能按时划转。各级人社局积极与卫生计生部门、编制部门协调沟通,按时间节点调整了机构编制职能整体移交了工作、人员、文书档案、资产、信息系统,新农合编制211名,按实有人数293人移交。
2.职工队伍平稳过渡。各级人社局切实做好了人员安置工作,职工队伍思想稳定、工作有效开展。各县(区)都提前准备了办公场所,购置了新的办公桌椅及办公用品,确保各位原新农合工作人员毫无后顾之忧,开心地融入新的团队,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
3.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经过深入调研、政策梳理对比、测算基金支付能力、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加强工作沟通交流等工作,制定出台了符合我市实际的《濮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同时,建立了大病保险制度、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制度、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和门诊重症慢性病制度等配套制度,实现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六统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4.整合后的政策充分体现了濮阳特色。比较好的照顾到了各方利益,基本上找准了各方利益的结合点、平衡点。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增加了城乡居民与职工医保的对接转化条款和城乡居民参保地点和身份发生变更时医保待遇无缝衔接条款;二是在省政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制定了符合濮阳实际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三是关心支持中医事业发展,中医院住院起付线降低100元,中医诊疗项目个人首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四是新的药品目录达到2511个品种,较原城镇基本医保目录增加112个品种增幅5%,较原新农合目录增加664个品种增幅40%;五是新的城乡居民医保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3562家,老百姓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六是全市统一了门诊重症慢性的病种及每个病种的鉴定标准、支付范围和定额标准。这些特色既保证了新制度的顺利实施,又保障了我市基金健康安全运行。
5.统一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窗口。自2017年4月1日起,服务窗口统一标志,一站式受理。任何一个城乡居民,无论是持社会保障卡,还是居民医疗证、卡,均能在任一窗口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这一举措,为广大城乡居民就医结算提供了极大便利。
(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运行情况
1.参保筹资情况。截至2017年2月底延期缴费结束,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共计3574945人,较去年增加了27428万人,增幅0.77%,圆满完成了省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确保2017年实际参保人数不低于上年”的工作目标。
2.基金支出情况。2017年第一季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出39561.21万元,比去年同期(33809.21万元)增长了5752万元,增长率为17.01%,高于同期基金收入增长率(11.11%)5.9个百分点。
3.住院费用报销情况。2017年第一季度,各县(区)农村居民住院费用综合报销比例较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提高。以开发区为例,一季度参保居民平均报销比例为49.83%,较去年同期的45.66%增长了4.17个百分点,参保患者实际报销比例明显提高。
4.家庭账户支出情况。2017年第一季度,家庭帐户支出8239.17万元,比去年同期(9278.58万元)下降了1039.41万元,增长率为-11.20%。
二、工作思路、督导方法与工作成效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县(区)的工作重点是机构编制职能的调整和人财物的移交,市本级的工作重点是制定出台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整合工作的核心,居于主导地位。在制度整合过程中,我们既抓好了县(区)医保体制的整合工作,又抓好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统一工作。
(一)多措并举,推进医保管理体制整合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我市高度重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10月21日全省整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10月24日市委书记何雄就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当日即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载文为组长的领导小组。10月27日在全省率先召开了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会议。各县(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也都把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
2.积极主动作为。人社部门作为整合工作的组织实施主体,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组织,设立8个专项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积极工作,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有效保证了整合工作的开展。交接前,摸清了新农合的底子。交接中,从大局出发,本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给交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交接后,召开欢迎会,在人员的使用上高看一眼、厚爱一分。
3.借鉴先进经验。为推动整合工作开展,组织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同志赴山东日照和临沂、安徽铜陵、江苏南通考察学习了整合城乡医保制度的组织实施情况、政策统一情况、业务经办情况等,做到了整合工作心中有数。
4.严格督导通报。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建立了我市的工作台账与周报制度,及时进行工作指导,确保全市整合工作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整合期间,共建立市、县(区)工作台账153页涉及数百项具体工作,汇总统计报表200余张,涉及各类数据1545项。
(二)注重调研,制定好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1.开展政策梳理对比。收集整理了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自2013年以来历年的筹资标准、特殊群体分类、门诊账户标准、住院待遇标准、特殊人群待遇等数据1232条,形成政策对比材料62页,涉及对比内容530余项,为制定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奠定了基础。
2.测算基金支付能力。收集了新农合及城镇居民近四年来的基金收支数据,涉及数据报表70余份,收入数据827项、支出数据9310项,撰写了42页的全市基金支付能力测算报告,对2017年全市及各县(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支付能力分别进行了科学的预测,提出3个待遇标准方案,为《实施办法》的制定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3.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高度重视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既有面对面的征求,又有网上的征求。共收集60余条,采纳30余条。对征求到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加以使用。不能采用的,与建议部门和人员沟通解释,取得理解和谅解。《实施办法》先后9易其稿,既考虑了原来两项制度的特点,找准了制度的结合点、平衡点,又体现了民情民意,符合濮阳实际,保证了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4.加强工作沟通交流。专门建立了县(区)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区)经办机构负责人、县(区)城乡居民业务骨干和定点医疗机构四个微信交流群,及时传达政策文件及工作要求,实时与一线工作人员交流沟通、解答疑惑,发送各类工作通知281条,指导推动了工作。
总之,全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我局以积极主动、勇于担当、勇于负责的责任意识,以工作部署到位、工作指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的实干精神,圆满顺利完成了整合工作任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现君)